第(2/3)页 流浪狗前行得非常谨慎,因为这里多的是想把它抓住吃它肉的穷人。 就在这时,卢米安一步跨了过去,伸手按住了这流浪狗的脖子,将它按在了地上。 流浪狗猝不及防,未能做出曾有效反应,四肢疯狂挣扎起来。 它嘴巴凶恶的张开,想要咬人,但脑袋又转动不了。 卢米安另外一只手拿出了原本装着郁金香粉末的小瓶,将里面的东西直倒在了衣兜内。 接着,他把那个小瓶凑到了流浪狗的脑袋旁边,接着它因为大张嘴巴嗷鸣乱叫而滴落的睡液。 没多久,卢米安接了有5毫升的样子,于是松开按住流浪狗脖子的右掌,站了起来。 那流浪狗条件反射般想咬他一口,但被他看了一眼后,鸣咽了一声,夹住尾巴,飞快逃走了。 旁边的查理看得整个人都呆住了。他脑海内迅速浮现出以前听人讲过的一个故事。 那故事里的主角喜欢用畅销作家奥萝尔·李写过的一句话来形容反派的凶恶:路过的狗都要被他踢两脚! 卢米安咕噜咕噜喝完酸酒,进了旅馆。 他路过前台的时候,那位总是没什么好脸色的费尔斯夫人站了起来,挤出了笑容:“上午好”,夏尔,夏尔先生。” 卢米安望了偏胖的费尔斯夫人一眼,若有所思地问道:“埃夫先生今天也没来?” 埃夫先生是“金鸡旅馆”的老板,吝音的名声在乱街广为流传。 为“金鸡旅馆”新晋的“保护者”,卢米安觉得有必要和埃夫先生聊一聊,免得他担心萨瓦党会找他要更多的钱,直接跑去报警。 费尔斯夫人悄然撇了下嘴巴:“他虽然很吝啬,每周才请人打扫旅馆一次,但他自己,啧,很爱干净,不太愿意到旅馆来。” “他家里谁打扫?”卢米安好笑地问道。 “他是个鳏夫,自己和两个孩子动手打扫。”费尔斯夫人一脸的瞧不起。 要是她有那么多钱,有一个旅馆,肯定会请人做这些事情,自己只负责享受。 卢米安点了点头,笑了一声:“周一刚打完也没见他过来,他还活着吗?” 费尔斯夫人略有些害怕地说道: “我每周会去他家三次,把旅馆赚的钱。和各种账单给他,我会告诉他你想见见他。” 她误解了卢米安的意思,以为他是在……威胁埃夫先生--要是不尽快来见一见“金鸡旅馆”的新任保护者,那就得考虑是否还能活着的问题了。 卢米安未做解释,上了二楼,进了房间,将藏在枕头底下的k先生手指重新放回了衣物口袋内。 处理好郁金香粉未,他正要去买些盒子瓶子用来装后续搜集到的材料,突然听到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卢米安略感疑惑地打开了房门,因为那脚步声他一点也不熟悉。 站在门外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他身穿深色的夹克和洗到发白的棕色长裤,头戴一顶脏棉,堆着笑容道:“是夏尔生吗?” “难道是女士?”卢米安笑了一句。 与此同时,他已观察完对方的长相、表情和肢体动作:偏褐色的头发有些油腻,但梳理得还算整齐,深棕的眼眸透着明显的讨好,嘴边是些许笑纹,整个人的形象还算不错,属于那种比较有亲和力但又难掩类型。 “对对对。”那人附和起卢米安的话语。 卢米安动了下眉毛:“你是?” “我是住在401的。菲兹,一个破产商人。”那略显油滑又颇有亲和力的中年男子笑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