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诺斯山的强盗-《当个法师闹革命》
第(2/3)页
“算是霍里王国里最凶名显赫的强盗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一般小孩如果晚上不肯睡觉,父母都是拿‘诺斯山强盗’这个名头来吓唬他们的。王国军也跟他们打了不少架,却占不到什么甜头。最后也是教会急了,派出了大队的圣骑士,才终于把他们给剿灭了。”系统应声而出,详细地解释道。
“这么厉害?”本杰明感觉有点吃惊。
若真是如此,作为那帮强盗的首领,这个刀疤男的战斗实力恐怕不会比圣骑士差吧。
不过也对,能跟米歇尔结仇的人,不可能是什么阿猫阿狗。如果刀疤男真的一点实力都没有,哪还能追踪米歇尔,早就被米歇尔顺手灭掉了吧。
莫非,今天的情况还会有变数?
就在本杰明思考的同时,刀疤男却忽然脸色一变,大喊道:“快给我拦住他,他想发求援信号!”
本杰明一愣,在场其他人也是一愣。不过刀疤男显然把他的这些小弟都训练得很好,尽管他们脑子是愣的,但是身体已经开始行动。他们听从刀疤男的命令,朝着骑士扑了过去。
面对这么多敌人,骑士偷偷伸进自己衣服里,准备捏碎十字架发出求援信号的手,也只能停了下来。
他后退几步,拉开与人群的距离,然后,又突然一个前踏,手中的长剑挥出!
冲在最前面的三个人,脑袋冲天飞起,落在地上,骨碌碌地打转。
三个无头的尸体,相继倒下。
血腥味更浓了。
其他人则被这一幕吓到,脑子立刻清醒起来。面对眼前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圣骑士,他们立刻把刀疤男的命令抛到脑后,惊恐地后退了起来。
服从命令是习惯,保护自己却是本能。
“老大,那他妈可是圣骑士啊!教会的人不能惹!”有人这么说道。
好几个人还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乌合之众的特点,在这种时候异常鲜明地体现了出来。
“一群废物!”刀疤男淬了一口痰,忍不住骂道。
见状,圣骑士发出了一声不屑的笑声。
哪怕是圣骑士,如果面对太多一拥而上的杂鱼,也会因为空间的限制施展不开手脚,最后被活活打死。这就是人数优势所带来的力量,以一敌百,实际上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壮举。
但是,哪有那么多不怕死的杂鱼呢?
杂鱼一旦胆怯,就不可能再有向前冲的勇气了。
这样想着,他握着长剑,又向前走了一步。人群立刻发出惊惶的声音,连着后退了好几歩,有几个人还被酒馆的椅子给绊倒了,啪的一下摔倒在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