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约 第二十三章 寒城-《仙觅长生》


    第(2/3)页

    白袍公子淡然一笑,扫视着整个比武场。

    这时。

    秦飞扬眉毛一挑,因为他发现,赵泰来已经登台。

    “有意思。”

    秦飞扬玩味的一笑。

    “比试开始!”

    随着一道洪亮的喝声响起,整个演武场沸腾起来。

    唰!

    一名体型彪悍的男子,一跃跳上擂台。

    “是李家长孙,李元庆!”

    “据说,他是一位八级炼丹师,已经掌握五枚八品凝血丹的配方!”

    众人议论纷纷。

    李元庆傲然一笑,取出一尊玉瓶,道:“我准备拿这尊八品凝血丹,作为第二项比试的彩头。”

    话音一落。

    他就打开玉瓶,浓郁的药香扑鼻而来。

    “哇塞!”

    “八品丹药!”

    “他真是厉害啊,才刚来就得到这么珍贵的丹药!”

    人群骚动起来。

    “我的!”

    “我要这尊丹药!”

    很快。

    一群人争抢而去。

    李元庆淡淡笑道:“规矩依旧没变,每人缴纳两千灵石!”

    哗——

    此言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这哪是什么比武招亲?完全就是趁火打劫嘛!

    “这么多灵石,够普通家族生活几百年啊!”

    “他李家,也太黑心了吧!”

    “这还叫黑心?明明是明抢!”

    众人愤怒。

    然而。

    没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甚至有人偷偷溜下山,去搬救兵。

    “少主……”

    那些护卫焦急的看向赵泰来。

    赵泰来眉头紧拧。

    原本以为,这次比试招亲只是走个过场,却没料到是一场赤果果的黑心交易。

    “少主,不管如何,咱们一定要赢啊!”

    “没错。”

    “我们赵家,可不能丢脸呀!”

    几个护卫劝说道。

    “我也想赢,但我们没这么多钱啊!”

    赵泰来苦涩一叹。

    这时。

    那群争夺的人,也陆续散去,但仍有很多人围在四周,议论纷纷。

    “这些人怎么都不报价?”

    “是怕被抢光灵石?”

    “傻叉吧,你们没听他们说,每人两千灵石。”

    “那他们也不报价呀,难道他们有灵石?”

    “有钱也不会这么浪费吧!”

    “你懂什么?”

    “有些人喜欢装逼,不愿意露富。”

    “这些人应该就属于后者。”

    “不过这样一来,倒是便宜了赵泰来。”

    人群窃窃私语。

    “赵泰来?”

    白袍公子喃喃,突然转身,盯着人群里的赵泰来,目光微微一闪,抬腿朝赵泰来走去。

    “少主,你干嘛?”

    诸葛家主低声问道。

    “无碍。”

    赵泰来摆手。

    “唉!”

    诸葛家主摇头一叹。

    少主还是太年轻,遇到这种事情居然没有丝毫慌乱。

    ……

    “你好,我是王府的人。”

    白袍公子走到赵泰来身前,拱手笑道。

    “王府的人?”

    赵泰来惊讶。

    这么一位高贵的人物,居然找他搭讪?

    白袍公子道:“在下王宇,是奉命前来帮你的。”

    说话时,他暗中传音道:“赵兄弟,不管结局如何,我王宇欠你一个人情。”

    赵泰来愣了愣,立即抱拳道:“那真是劳烦公子了。”

    “客气。”

    白袍公子笑道:“你放心,有我在,没人能欺负你。”

    “有公子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赵泰来松了口气。

    这样就好。

    有王府的人撑腰,就算最终失败,也能全身而退。

    王宇又道:“其实你的修为也挺不错的,只是资质稍差些罢了,不过我这里有一颗聚灵丹,可助你早日踏入筑基期。”

    聚灵丹?

    赵泰来眼中一喜。

    这可是六品丹药啊!

    他激动道谢:“谢谢公子。”

    王宇笑道:“举手之劳,何须客气呢?”

    赵泰来笑道:“今日若非王府相助,在下也无法拿下这尊丹药。”

    “你不怪我们抢夺你们的丹药?”

    王宇狐疑。

    他可以理解赵泰来心情。

    如果被自己抢走,肯定很痛苦吧!

    “不怪。”

    赵泰来道。

    “呵呵。”

    王宇微微一笑。

    不愧是世家嫡系的少爷,果然不简单,这份气度远超同龄人。

    赵泰来看了眼那尊凝血丹,问道:“请问王府,这次招亲比试,是什么内容?”

    王宇笑道:“这个嘛,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反正你也只是一个陪衬,重在参与。”

    赵泰来嘴角狠狠一颤。

    陪衬?

    堂堂赵氏家族的少爷,怎么可能沦落为陪衬?

    “我先走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