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索拉姆没在乎一个小孩子的恭敬,只是对狄耿挥挥手,让他陪自己妹妹。莉莉丝看到哥哥来很开心,不停的把好东西都塞到了狄耿的碗里,看到狄耿吃这些东西,莉莉丝比自己吃还高兴。 这时伊莎贝拉已经把钢爪引到了餐桌前,并帮他布置好了餐具和座椅。钢爪到底是成年人,不能像狄耿那个小孩一样冒冒失失的。 “先吃东西吧!”索拉姆也多问,现在是吃饭时间,怎么也得等人吃饱了饭再问啊。 钢爪也没有推迟,拿起餐具就开始往自己嘴里胡吃海塞,不吃白不吃,这顿饭放到外面起码数百金币一顿,他钢爪不吃才是傻逼。 说老实话,钢爪这个老大做的其实相当累,别人公会老大哪一个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只有他,赚点钱就都分给了底下的弟兄,而他自己则过的还不如其他公会的小头目强。 可是没办法,谁叫他是老大呢?他做不到对手底下那些弟兄不闻不问。 在卡林港几乎谁都说钢爪是最有人情味的老大。不过也有很多人都在暗地骂他傻,手下是什么?是捞钱的工具,钢爪简直是脑子坏了,居然把钱都分给自己的兄弟。 不过也不得不佩服他,就是因为他这样,把手下真的当兄弟,所以黑爪公会是出了名的团结能打。 钢爪吃饭的风格和索拉姆差不多,都是那种讲究效率的人,很快就吃完了。 “怎么样?那些地都买到手了吗?”吃饱之后的索拉姆就带着钢爪来到了大厅的沙发处,边喝着茶边和钢爪聊起来正题。 “买到了,那块地30万,您要求的其他地方花了5万,我现在这里还有十五万,我给您拿来了。” 说老实话,那块地能卖30万,是国王和治安委员会惩罚黑爪公会而已,贫民区的地,压根就不值钱。所以当钢爪提出要买其他地的时候,办事的人都愣住了。 贫民区的地,他们要是真想要的话,直接去把那里的贱民赶走不就行了?用得着找国王和治安委员会吗?反正那些大人物也不在意贫民区。 不过,办事的人也痛快,他才不管钢爪发什么疯,他既然要买,他们就敢卖。反正在法律上来说,贫民区的那些地还真是属于卡林港的,不过以前没人在意而已。所以他们直接开价5万! 这个价格在那些人眼中看来,已经非常黑了,贫民区的土地一毛钱都不值!钢爪也没有还价,反正那是索拉姆的钱,用不着跟他省,于是果断就掏钱了。 钢爪说完就准备掏出装钱的次元袋,可是他刚有动作,就被索拉姆拦住了。 “不用,那些钱你留着,我还有事要你办呢。” “什么事?”钢爪听索拉姆的话,也停下了动作。 “你拿着这些钱,去找那些住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收地,每家都给点补偿。”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