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豪门弃女?陆总,方小姐她很会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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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快毕业进入我家公司实习后才搬出去。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冷,徐雪清丽的眉眼皱的更紧,显现出一丝警惕:“知了,怎么了,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没事。”,我压住心底的冷意和失望,笑了笑:“就是觉得表姐好像挺喜欢林淮的。”
如愿看到徐雪脸色僵硬一瞬:“说,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为什么不可能?林淮不好吗?“
“这不是好不好的问题………”,徐雪脸色又带上无奈:“他是你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人,所以徐雪不跟我抢?
多伟大啊。
我对徐雪的回答不置可否,抬眼看着灯光下弹着吉他唱歌的林淮,透过人群对上他的视线。
灯光昏暗,酒色相交的酒吧,把台上白衬衫黑裤子的林淮映衬的更加清风朗月,
林淮本就生了一副好皮囊,清风卓越,不然我也不会第一眼就迷上他,苦哈哈的追了他一个月,
他说想当歌手,我托关系让他进最好的娱乐公司,让金牌经纪人带他。
只是他唱歌虽有天赋,到底没有系统学习过,作词作曲太俗,刚开始被嘲了许多次,
直到第二年,林淮的一首“初见”横空出世,迅速登顶音乐榜首,也让他名声大噪。
除了林淮和他经纪人,没人知道这首歌其实是我写的。
初见。
初次遇见林淮。
我对林淮热烈真挚的喜欢成了他刺向我的第一把尖刀。
我笑了笑,拿着玫瑰花在众人各色视线中向林淮走去,和前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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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淮看到我走来,站着没动,面上带笑,有点无奈,似乎知道了我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面上没什么表情,在他惊讶的目光中从他身旁走过,径直来到舞台中央。
林淮先是一愣,后又恢复如常,看到我拿起话筒,脸上又挂上了淡淡笑容。
“呦,江知牛啊,终于憋不住了,这是要表白?”
“还得是咱江大小姐啊~”
底下人都在起哄、看好戏,视线还不时偷偷瞥向角落处的方向。
似乎想从昏暗角落处男人的脸上看出些什么低落、伤心的情绪。
看高岭之花被拉下神坛,总是能满足很多人的低劣心思。
我清了清嗓子,声音透过话筒传遍整个酒吧:“感谢我们的人形播放机林淮,今晚的歌唱的不错,我要把这束玫瑰花送给——”
我故意停顿,
林淮淡笑伸手。
“贺程先生!”
随着我声音的响起,林淮笑容僵在脸上,人群骤然收声,只有音乐还在响。
高高抛出去的玫瑰花被昏暗角落处的贺程稳稳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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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程,京城第一世家贺家唯一继承人,天之骄子。
家世一等一,相貌一等一,能力一等一,
只有一个污点,那就是喜欢我。
我和贺程青梅竹马,他沉默寡言,我活泼爱闹。
他总是板着脸“了了,了了”的叫我,默默为我收拾烂摊子。
江知,知了,了了。
只有他这么叫我。
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和贺程在一起,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个林淮。
林淮家世可怜,在孤儿院长大,所以很会察言观色,又总是忽远忽近,三言两语哄的我找不到南北,
和他相比,贺程就显得无趣多了。
前世我在今天向林淮表白,隔天贺程出国,死于飞机失事。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贺程,发什么呆啊?”,我笑着说,无视众人惊奇不定的目光走向贺程,
他眉眼过于锋利,板着脸的时候便总给人一种薄情寡义的感觉。
现在想来,前世我未尝没对他心动过,只是不敢喜欢。
高岭之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贺程握着玫瑰花,冷淡清隽的一张脸愣住,望着我,像是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直到我伸手在他眼前晃,他才脸色一变,骤然冷下去,握着我的手大步向酒吧门口走去。
看到这一幕,众人窃窃私语炸翻了窝,台上的林淮垂着眸不知道在想什么。
今晚,真是一出好戏。
只是,贺程似乎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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