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互博-《乔十一作品》


    第(1/3)页

    且不说乔若星的身体还没养好,她自己都还是小孩心性,说什么要孩子,孩子带孩子吗?他根本就不觉得以他们当时的情况是要孩子的最好时机。

    他们在要孩子上的分歧特别大,又加上乔旭升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牵扯到了乔若星,对顾庆海手里的项目造成了影响,董事会那帮人一直要他给说法,而乔若星又在这时候提起孩子的事,他们俩就大吵了一架。

    吵完之后,他就忙着去收拾乔旭升那件事的尾巴去了,那阵子基本上没怎么在家住。

    如果说是去年七月的话……正是这两件事发生的那段时间。

    顾景琰心脏骤缩。

    他完全不知道她吃安眠药的事,也不知道这份诊断书,是那个时候吗?

    顾景琰嗓子有些梗,乔若星是瞒着他养日暮繁星的号,但她的喜怒哀乐从未遮掩,是他自己忽视了罢了。

    她藏得并没有那么好,只要他上心一些,不会到今天才知道这些事。

    莫明轩阐述完毕,法官便开始让被告方律师发言。

    姚可欣给闫晓鸥请的律师也非常厉害,莫明轩罗列的这些证据,他并没有帮被告方否认,而是针对那份诊断书提出质疑。

    乔若星这份诊断书书去年七月份的,而被告方那些辱骂信息主要集中在今年一月份之后,所以他断言,乔若星的抑郁症状和被告人发表的言论并没有直接关系。

    被告方律师言辞犀利,“综上,我方主张两件事没有必要的因果关系,不能说原告得了抑郁症,就说是因为被告方的言论引起的,也许她的生活状态本就不顺遂,或者她本身就有抑郁倾向。”

    说着看向乔若星,“法官,我申请向原告方乔女士提问。”

    林书低声跟顾景琰道,“顾总,被告这个律师好像是您大学同学。”

    不是好像,是就是。

    被告律师叫钱晏,人如其名,钱眼,只要给钱,什么官司他都接,至于雇主的人品,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最著名的一个案子就是五年前的c大实验室投毒案,这个案子当时多方的提供的口供都可证明嫌疑人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但是因为现场没有留下指纹毛发,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嫌疑人在案发前出入过实验室,换而言之就是无法证明这个毒就是嫌疑人下的。

    他虽然把有毒物质带回了宿舍,但是毒物却是在实验室的饮水机里发现的,无法贯穿起整个证据链,就无法证明嫌疑人就是投毒者,只能说明他非法携带剧毒物质。

    钱晏就抓着这一点不放,愣是将案子翻盘,一个投毒案变成了一桩误杀案,嫌疑人因携带有毒物质,过失致人死亡,仅仅被判了五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