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高宝亮被泼凉水,一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 “嫂子,你泼我干什么?” 林琛瞪他:“注意你的语气,我都不敢用这种语气跟她这么说话。” 高宝亮委屈,自己都失恋了,他们还这么欺负他。 林琛也懒得跟他多说,让他换了衣服,跟他们走。 “去哪里啊?” 高宝亮像个牵线木偶一样,被他拉着往外走。 一行人走了有半个多小时,来到一处巨大的垃圾场跟前。 不远处是一个学校,正用喇叭播放着悠扬的音乐: “时代在召唤,第六套广播体操现在开始,踏步走......” 林琛站在一处高高的土堆,上面的雪还保持着纯洁的白色,他张开双臂,尽情展开,朝他们说道: “这片垃圾场,现在属于我们了。” 说着,他伸出手,将姜宁拉了上去。 林巧和罗光明也手牵着手走上土堆,高宝亮也机械地走了上去。 “琛哥,你这是什么意思?这块地是你买下来的?”他晃了一下自己的头,以为自己的酒还没有醒。 林琛揽住他肩膀,“没错,是我新买的。这片地以前是一个养猪场,后来荒废了,渐渐变成了垃圾场,一到夏天便臭不可闻,政府便想着把这块地彻底改造了。” “你是怎么知道卖地信息的?”高宝亮真佩服他的魄力。 这块地,至少有一百亩,他说买就买了。 “这件事说来话长了......” 林琛将自己买地的经过讲了一遍,大概就是在电力设计院工作的时候,听肖桐的朋友找他借钱买地来着。 政府为了尽快解决市民意见很大的垃圾恶臭问题,允许个人购买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肖桐的朋友正好在政府工作,得到消息,用十万块钱,拿下了土地的五十年使用权。 在五十年内,只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制造环境问题,他可以随便使用这块土地。 唯一的条件是,要在半年内把里面的垃圾全部清除掉。 林琛想到这块地,正好可以让罗光明把建筑公司搬过来,便找到了肖桐的那个朋友。 他多加了两万块,便将这块地从那人手里买了回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