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四章 该死-《齐天沈秋水的小说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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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热情高涨,明天的祭祀,对于瀛岛人来说格外的重视。
祭祀分别在。
瀛岛首都。
阪城。
福城。
距离祭祀只有最后一天,瀛岛人民在准备着这个重要的节日。
柴生龙真在准备着这一天。
向石,康文彬,常霄也在准备着,他们要在祭祀上夺回龙脉。
风雪中,常澜已经到了福城。
这里,是常霄带人来的地方,信息的暴露,全部是由孙宇做的。
祭祀的前一天,官方已经在准备了,一些街道提前戒严,布置了起来。
一间屋内,一个男人手里捧着一把狙击枪,小心翼翼的抚摸着,就像是在抚摸最心爱的女人一般。
男人看了一眼身前的倩影,出声道:“啧啧啧,明天有好戏看了啊,家人互相残杀,不得不说,我越来越欣赏你这个女人了,不光做事果决,手段也毒辣的很。”
常澜回头看了一眼男人,出声道:“我不需要你的欣赏。”
“不不不,你会慢慢改变自己的想法的。”男人摇了摇头,贪婪的看了常澜一眼,又把目光放到自己的狙击枪上,“之前有很多女人都和你一样,不过最后她们都乖乖爬上了我的床,你也会的。”
常澜没有理会对方。
但男人显然不想这么轻易善罢甘休,继续道:“我听说,你之前很喜欢那个齐天,不过显然,现在他已经把你当成敌人了,为了表示我的诚意,要不然我把他宰了,将他的脑袋割下来送给你,怎么样?这样你可以天天看着他,也不用担心哪天他会以敌人的身份出现在你面前。”
“呵。”常澜轻笑一声,鄙夷的看了男人一眼,“你杀他?你凭什么?”
“就凭他会是死在我手上的,第四个天级。”男人一脸自信,“天级顶峰。”
作为受教廷邀请加入的狙击手,男人在这方面,的确有着属于他的自信。
“天级高手是很厉害,在百米内用枪瞄准都能被他们察觉到危机感,这是属于天级高手的一种第六感,不过,一千二百米的距离,除非他是神仙,否则他只会将自己暴露在我的枪口之下,再强的高手,也挡不住我的子弹。”
男人眯起眼睛。
“与其想这些,不如先想想任务好了。”常澜开口,“风雪天气,我不希望出现什么纰漏,跟我来吧,一直吹嘘你的本事,不如让我见见你的真正手段。”
常澜说着,朝屋外走去。
男人微微一笑,将枪装进黑色的袋中,跟在常澜身后。
两人出门后,沿着步行梯向上一层,随后出现在了顶楼天台上。
天台上有厚厚一层积雪,而且很滑。
当走到天台边缘,楼下的人变得格外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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