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喝大酒-《并不遥远的往事》


    第(1/3)页

    

    

    只一会儿的功夫,黄大宝点的那些个酒菜就端上来了,确实都是些个山珍,啥猪肉炒山芹菜,山菌汤,野猪肉炖粉条,蒸林蛙之类。这些个,别说是在城里,就是在乡下,那也很难吃到。尤其是那野猪肉和那林蛙。所谓野猪肉,那就不是家养猪的肉了,不是家畜的肉,而是野生动物的肉。要吃野猪肉,那得运气好,正赶上能打着,这可不是你啥时到这酒馆里来就能够吃得着的。而那林蛙,更是少见,那是一种奇特的蛙类,个头儿不是很大,等你烹调完成,对那林蛙的肚子咬上一口,能看到的不是蛙的五脏,而是一肚子的黑籽,也就芝麻粒儿大小。这些个东西,荆志国都是吃过的,只是龙王庙镇这个酒馆是专事山珍的,常年累月地开店,对那些个山珍的性子琢磨得透透儿的,根据那些个山珍的性子,根据人的口味来制做,煎炒烹炸,各有一套做法,因此,做出来的菜肴格外好吃。不同的是那林蛙,荆志国以前吃过的比今儿个摆到桌子上的个头儿要小,肚子里面的籽也没有这么大,再加上烹制得法,那吃起来,真就是满口香!此外,还有啥用柞树叶裹着高粱米面,中间夹着山野菜烙出来的盒子,山茴香饺子,这些个,在城里那是吃不到的。酒呢,是这镇上的小酒场自个儿酿的小烧,少说也得有六十一二度,一口下去,就觉得从嗓子眼儿到肚子里,热刺刺地一条子,过瘾!

    酒菜上齐,两桌六七个人就比划上了,那真叫一个尽兴!

    要说喝酒这个事儿,那可并不是人人都一样儿的,有的人天生就会喝酒,有酒量,有的人天生在喝酒这个事儿上就不行,更有惨的,一闻到那酒味儿,就满脸通红,迷糊了。一般说来,那男人嘛!应该是能喝点儿酒的!喝酒更能表现出男人的气概。实际上,也不一定,也有贼能喝酒的男人,干啥啥不行的。今儿个,黄大宝那几个小子就不说了,这边荆志国和任东可都是能喝酒的,海量。把那粗瓷大碗倒上那么半大碗,任东端起来,呵呵地笑着,说道:

    “科长,到咱这小地方儿来,也没啥好招待的,都是些个乡下的东西,但确实都是山珍。来吧!今儿个你可得敞开了啊!咋样?这头一口咱是不是得先焖一个?”

    任东说的焖一个,就是干一个。那么冲的酒,那么大的碗,这要真就焖一个,可真就是够呛!

    那大碗因为大,在东北这旮哒被叫做海碗。

    荆志国有酒量,个子大,承受力也强。在东北军那时候,同大帅那些个人,同东北军部队上的那些个人,那酒还能少喝嘛!再加上年轻好胜,焖就焖!也就端起那海碗。

    “客随主便!今儿个就听老哥儿你的!”

    任东在端起那海碗之前,心里琢磨,这荆志国应该是能喝点儿酒的,但他能喝酒还能喝得过咱吗?得先给他来个下马威,头一口酒就得先把他震住!他想。可荆志国在喝酒这个事儿上,是久经沙场的,哪还惧这个!听荆志国说出随老哥儿你这个话来,任东先就是心头一懔,可话已经说出去了,那哪还回得了头!喝吧!俩人儿把那海碗往一块撞了一下子,就抻回胳膊,把那海碗送到了嘴边。都到嘴边了,任东也没忘了抬起眼来扫荆志国一眼。都到了这时候,他还有点儿怀疑,这一大海碗的酒,你小子是真行还是假行?可荆志国不管那个,一仰脖儿,就把那一大碗酒倒了下去。

    任东不知道,荆志国有个外号,叫荆老道。

    这个老道的叫法儿,实际上是个谐音,就是从喝酒这个事儿上来的。荆志国特能喝酒,同别人喝酒时,从不象有的人一喝酒,拉拉扯扯地,推推搡搡地,咋劝也不喝,他是一仰脖儿就把酒倒到自个儿的嘴里,就因为此,人送绰号荆老道。

    荆志国这碗酒倒下去,任东看得眼睛都有点儿直了。任东原本是想第一口酒就把荆志国震住,没想到这第一口酒没把荆志国震住,倒让人家把自个儿给震住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