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别在意,沙子吹进眼里而已。"兔子转过头去擦了擦眼睛。 "所以这里只有萨博大哥你一个人住吗?"金发少年这时候才四下打量着萨博的家,"总觉得东西都摆放得很随便的样子......大哥你应该是一个人住,没有女朋友吧?" "你看我的样子像是会有女朋友吗?"灰兔人青年苦笑道:"本来是和我母亲一起住的,可是母亲已经在一年前走了。目前这公寓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住。" "果然吗......"好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那名少年低叹道。 "总觉得我好像是被同情了,你这种反应让人很不爽耶......"兔子搔了搔头:"好了。我家你也看过了,住址你也知道了,除非你是打算坐下来喝杯茶再走,否则还是在今天天黑之前赶快找到落脚的旅馆吧。" 对方沉默了一下,突然从怀里掏出之前那枚金币:"萨博大哥,我有个请求。这枚金币果然还是还给你的好,但......你可以让我住在这里吗?" "哈?!" "真的,只要一个星期就好。这枚金币就算是住在这里所需的租金好了,而且即使睡沙发,我也不介意。等风头过去了......几个星期之后,嗯......我会想办法再回来,用十个金币赎回我的项链,这样可以吗?" "哇哦,十个金币吗。"萨博佯装震惊地哼了一句,然后他冷静地反问道:"从刚才起我就想问了,你这家伙......该不会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嗯......"对方没有直接回答,但从他那闪烁的眼神之中,萨博已经可以看出个大概。 "因为某种原因而离家出走了,目前正在躲避家人的追捕?"兔子继续追问道。 "差、差不多是那个样子吧。"对方答道。 "那么......我把你藏在这里,会不会为我带来危险,或是麻烦?"萨博继续问。 "我保证不会。想找我的人都不是坏人......虽然都不是坏人,但现在被他们带回去,我还是会很困扰......"对方又答道。 "明白了。"兔子叹了口气,"可以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即使不是真名也没关系,总得有个称呼你的方法。" "梅......"对方思索了一下低哼道。 "梅......?" "梅森。"好像总算确定了用什么假名才说出口的,那名金发少年答道。 "好吧,梅森。"萨博脱力般叹道:"只是一个星期的话,我想,也不是不可以收留你啦。一枚金币够你住在三餐全包的小旅馆半年左右了,如果你不介意住在这种破旧的小公寓里......那就住下来吧。食物我会买回来的,但我没有义务帮你煮饭,要吃就自己煮饭吃。" "可以的。得救了,谢谢。"梅森笑道,然后敏锐的他又注意到了萨博一直把目光落在的,他腰间的那柄匕首上。他于是把匕首取出,放到萨博面前:"这个,先给你代为保管吧。" "哈?这么贵重的------"作为一名骑士,萨博当然知道那柄匕首的真正价值。那可不是十几二事枚金币能够简单买到的东西。 "要是我一直带着这种危险的凶器在身旁,萨博大哥你也无法放下心来吧。"梅森把萨博不敢说出口的那句话主动说出来了:"虽然说会信任我,但你大概还是会担心自己在熟睡的时候被我用匕首刺杀,对吧?" 的确是有这么回事。想到自己敢想却不敢承认,兔人青年的脸上又微微泛起一阵红晕。 "所以这个先交给萨博大哥你保管吧,藏在哪里由你决定。算是租用你家房子的[押金]好了。" "但是,这样贵重的装备,随便交给我真的没有问题吗?"一想到那孩子应该是从某个有钱人家里逃出来的小孩,萨博自然也认为这柄匕首应该是某些贵族大户流传下来的宝物,而且很有可能是传家之宝那种级别的。随随便便就从对方手上收取这种程度的重宝,有点说不过去。 "没问题,"梅森却说:"这是以前一个追求我的......人......送给我的所谓[定情信物]。我对那人没有半点好感,出于礼貌收下而已。虽然看样子确实是贵重的宝物,但它和我母亲的遗物相比,果然还是母亲的遗物更加重要。"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