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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达尔兹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扭头看去,罗丝正带着一年没见的远古遗民向自己这里走来。
看着远古遗民精神饱满,体力充沛的样子,纳达尔兹稍稍松了口气。
如果是自己成功把罗丝女士抱上床的话,不用一年的时间,女士的肚子绝对会大起来,而自己一定会因过度劳累而变成瘦麻杆。
这是他娶了三个老婆,身为洛克希部落族长的自信。
因为自己比远古遗民强,那远古遗民自然就不会比自己强,所以自己比远古遗民强的多,道理很复杂,一般人不会明白的。
由此可知,目前为止,罗丝女士还是洁身自好的,或许在等着自己求爱也说不定……
心念急转之间,出于对优秀同性的莫名敌意,纳达尔兹却是开口道。
“我不同意,他连诺克萨斯语都没学会,去了有什么用?倒不如让我的手下百夫长奥特曼来指挥法师,一定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眉头一皱,正要上前理论的罗丝却是被莱斯特挡在了身后。
“纳达尔兹大人,我想我的诺克萨斯语应该已经达到了和正常人交流的程度。”
行了一个诺克萨斯军礼,比起一开始见面时行的礼,莱斯特的礼节少了几分优雅,多了几分诺克萨斯特有的干净利落。
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从广场的一侧传来,正感伤的少年少女们瞪大了眼睛,看着忽然出现在征服者广场上,有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美貌的男人。
就连蛮族意味浓厚的诺克萨斯语在那个男人的嘴里都变成了铁血贵族般的优雅,一时间广场上居然陷入到了诡异的宁静。
此时此刻,就连拿着铁钉棒槌的老妇人都把目光放在了莱斯特的身上。
并没有给纳达尔兹说话的机会,莱斯特始终把握着话语权,声音开始变得嘹亮,目光也开始转向那些注视着自己的人,回应并鼓励着那些怀疑的目光。
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要杀人,就要斩草除根,这是他的人生信条。
“我已经在不朽堡垒生活了一年,从一开始对诺克萨斯的一无所知,直到今天见证了诺克萨斯人事关生死的一战,
我开始喜欢诺克萨斯这个新兴的国家,我变得喜爱诺克萨斯永不退缩的人民,
你们有着常人没有的胆魄,有着弱者没有的勇武,有着自私者没有的奉献,有着懦夫没有的牺牲,你们值得尊重,也值得被称赞,是你们让诺克萨斯变得伟大,而你们,最是伟大。”
广场上变得有些嘈杂,却很快就平息下来。
有许多不明白自己的长辈为什么要上战场,不明白为什么父亲母亲要被选出去送死的年轻人停止了哭泣,停止了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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