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街头喋血-《逆行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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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亲团的队伍以每天二十里的速度缓缓向前,周欢在这只庞大的队伍中只是一个不起眼的人物。

    这个倒霉的书呆子之所以能够入团,不过是因为需要一个翰林来充门面,表明南朝很重视此事而已。

    梁国上下对于这次和亲并不看好,北魏这些年内乱不断,就连现在的大王赫连勃勃也是五年前杀父上位,谁也不知道哪一天他会掉了脑袋,而送过去和亲的公主下场就不用说了。

    三天后,和亲团的队伍来到了滁州,已经是深入北魏的腹地了,队伍在这里驻扎下来,准备休整一番再次前行。

    周欢则是在城市里到处闲逛,看着这个世界的风情。

    这个世界虽然有洛阳长江建康等名称,但很多地形地貌完全不一样,滁州城里很是繁华,周欢考虑着是不是找机会脱离和亲团,然后找机会前往梁朝。

    他对和亲团没有兴趣,到了洛阳之后的明争暗斗更没有想法,他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好好的过上十年才是正确的选择。

    “水煮豆腐不错,小姑娘也很漂亮。”

    在路边的小店里吃了一份水煮豆腐,周欢准备付钱的时候,摊主微笑着拒绝了周欢的钱物,还多送上了一盘茴香豆。

    “我看公子是位读书人,芸儿很喜欢公子为她讲述的故事,这就够了。”

    摊主有个很漂亮的小女儿,在店里帮忙,嘴里很甜很懂事,周欢恶趣味发作之下,教了她茴的四种写法——上个世界某个课文让他印象深刻,他居然记住了孔乙己的四种写法。

    最终还是留下了钱,周欢继续闲逛,虽然人生地不熟,但比起黑非洲、欧洲那些地方,这些地方还是很平静。

    一圈逛完,准备回家,周欢突然看到了几个笑嘻嘻的胡人,正扛着一些财物,用绳子拴着几个哭泣的女子,从他身边而过。

    其中就有豆腐店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身上还沾着血,整个人被吓得浑浑噩噩,而胡人中的一位正在说着:“那个老狗真是自寻死路,问他要钱给的不利索,还舍不得这个女娃娃,我砍了他十一刀才砍死他,居然还死死地抱着我的腿,看我回去不好好的弄死这个小娘皮……”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周欢将糖葫芦最后的一颗吃到了嘴里,竹签放到了袖子中,

    对着小姑娘微微的一笑,做出了闭上眼睛的手势之后,在和胡人擦肩而过的一瞬间,竹签狠狠的扎在了那名胡人的右眼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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