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一十四章 修炼十二-《生生不灭》


    第(3/3)页

    “好吧,你看咱们本来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为什么要打打杀杀呢,这些生命种子很不错,对我来说有些作用,要是你还能拿出这么多,我可以用一些好东西来和你交换,如大罗金仙的精血,或者最古老的生命灵泉。”陈枫笑着说道,两股气息弥漫了出来,感受着这两股气息这根蔓藤忍不住晃动了起来,这是有些激动造成的。

    “我需要这些东西,但是生命种子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收集。”蔓藤说道,显然是动心了。

    “好,先给你一点灵泉。”陈枫说着一挥手是一颗水球飞出,径直飞向了蔓藤所在的生命灵泉之,水球炸开,好似长河宣泄,海洋倒卷,顿时令生命泉眼的灵泉升了一截高度。

    “质确实很高,你不怕我反悔。”蔓藤感受了一下然后说道。

    “你可以反悔,除非你离开这片区域,不然我终归是要找到你的。”陈枫说话之后也没有停留,而是直接离开了,虽然付出了一些生命灵泉,但对陈枫来说还是值得的,此时大多数的生命种子都被陈枫种子在了体内世界之,陈枫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体内世界的扩张,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在提升,而且因为之前修炼周天大道的缘故,这八处体内世界之间的联系也更加的紧密起来,甚至已经开始接触,一旦这八方体内世界融合到一定境界能成为一体,好似位面宇宙一样,当然了想要达到完美的地步需要时间更需要陈枫去掌控。

    “塔,你现在不露面,单靠我前进,速度很慢啊。”陈枫忍不住说道。

    “慢点也没什么,你可以多磨练磨练吗。”塔淡淡说道,一副不在意的语气。

    陈枫倒也不在意,随意的和塔交流着,更多的注意力还是放在外面,可以说陈枫把神行之术已经施展到了完美的地步,在密集又强大的蔓藤丛不断的穿梭着,双眼更是不断的闪烁着,捕捉着四方的一切虚实,接下来一段时间也有一点点运气,陈枫陆陆续续又穿梭了一些蔓藤的地盘,数名半步大罗金仙这是一股很强的力量,只不过对方或是沉睡或是追不陈枫的速度或是出于其他的原因竟然被陈枫一路有惊无险的闯过去了。

    “一名半步大罗金仙足以统治一方星域了,这片地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高手存在呢。”陈枫缓缓说道。

    “你说呢。”塔笑着说道。

    “能存在这么多高级别的植物肯定是有原因的,而这些蔓藤修炼有成之后没有离开也是有原因的。”陈枫缓缓说道。

    “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塔紧接着说道。

    “不是废话,我只是在分析而已,这些蔓藤之所以不离开这里是因为这里有令他们更加强大的东西,也是说在这里修炼速度更快,你之前一直没说这里有什么东西,但是我想能营造出死亡海洋的东西肯定不简单,是普通的大罗金仙都做不到这一步,不会是混元金仙吧。”陈枫笑着说道。

    “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境界的。”塔有些惊讶,要知道关于这个境界连长生塔都没有记载,塔之前也只是隐约知道,而陈枫那时候还很弱小,塔也不会谈论这种高层次的事情。

    “看来你也知道混元金仙。”陈枫则是笑了起来,不管怎么说长生塔传承久远,是和长生天界一起存在的宝物,没道理不知道这种境界。

    “知道,但是没有见到过。”塔说道。

    “那你的运气来了。”陈枫笑的更是得意。

    “什么意思。”塔看不明白陈枫话的意思,但是很快塔再度震惊了,塔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历经了多少亿年的漫长岁月,见过了太多稀古怪的东西,但是自从再度遇到陈枫接连震惊。

    陈枫一挥手,滚滚血流宣泄而出,眨眼间在长生塔聚集成了一个小池塘,这时候长生塔整体都开始震动起来,塔更是连连后退,次看到水幡还要吃惊,连陈枫也是脸色凝重,虽然说陈枫储存了不少混元金仙的精血,甚至也炼化吸收了一些,哪怕现在实力以往提升太多,但面对这种程度的力量依然要小心再小心,全力再全力,施展全力,催动长生塔这才能承托这些精血,这也幸好是长生塔,要是换成普通的极神器根本无法承受这些精血的威能,而且现在陈枫也快速停手了,只留下了一小片池塘大小,因为陈枫还是有些担心长生塔,毕竟长生塔没有真正成为混沌级法宝。

    “混元金仙的精血,这怎么可能!”塔惊呆了,眼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虽然面前的精血散发出来的威能不容置疑,但是塔还是有些不能接受。

    “这种力量,错不了,大罗金仙更加强大的力量,应该是混元金仙了,这么多的精血,浓度很高啊,这种威能,要是能利用起来。”塔激动的甚至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而陈枫虽然在笑,却又露出嘲讽之意,这一下塔不乐意了,猛地来到陈枫面前,恶狠狠的说道:“你还在笑,有什么好笑的,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混元金仙的精血,你知道混元金仙是什么级别的存在吗,那是超越了大罗之境的存在,可以离开这个宇宙去更神秘的地方闯荡了,你现在不过是级太乙金仙,想修炼到大罗之境都不知道需要多久,更不要说这种传说的境界呢。”

    本来自        http:///html/book/4/4855/index.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