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组团去杀人-《玉帛金鼎》
第(1/3)页
汤山刚上高中那会,第一次上体育课学篮球,班上一女生因为太胖,身子不灵活,练投篮时摔了一跤,人跟球在地上比赛,一起滚出老远。
最后球没事,那位女生类似球却不是球,体积比球又大了无数倍,所以很不幸,她受伤了。伤得还比较严重。膝盖蹭在水泥地上,破了个巨大口子。
很多男生都争着表现绅士风度,忽略该女生人丑身胖,七手八脚抬起她走向校医室。
汤山也在抬人者之列。他本来就不太擅长打篮球,扔掉篮球去抬人肉之球,就成了一个自动自发的选择。
汤山表现得比别的男生更积极,双手托住的,是该女生最沉重的部位:屁股。这个热心之举,惹得江素萍在旁边又撇嘴又跺脚。
起初汤山虽然抬得很吃力,但没出什么大问题。
出问题是在走出球场之后。原因不是因为该女生太沉重,他托举不住,而是因为,他恰巧正眼看到了女生膝盖的伤口。
胖女生的膝盖伤口流出很多血,正在一滴一滴往地上掉,女生自己倒还表现得相当坚强,流了这么多血,居然没嚎没叫。只是闭眼哼哼,像一头待宰杀的小母猪。
可悲的是汤山。他看着血往地上掉,先是感到一阵恶心反胃,想转头不看,又因为人群太挤而做不到。最后他眼前一黑,“唿咚”一声栽倒在地。
人群顿时哗然。那位受伤的胖女生也不哼哼了,挣扎着竖起上半身,带着哭腔一脸愧疚地问地上的汤山:
“喂,你没事吧,你没事吧?”
她应该说还有点自知之明,第一时间以为是自己的屁股太沉重,让汤山用力过度,进而不小心绊倒了。
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仅仅是绊倒,汤山立马会从地上弹起来。他是因为见不得血,晕倒了。最先发现他晕过去的是江素萍。
江素萍一见汤山倒地,立即冲到最前面,想赶在众人之前将他扶到一边。不料她扯了扯他的胳膊,地上的汤山居然纹丝不动。
她又去看他的脸,见他双眼微闭,气若游丝,立即惊声尖叫起来:
“快来人啦,他晕死过去了。”
人群一听此话,震惊得迈不动脚步。谁都没料到一个一米七五的大男人,摔一跤能摔得晕死过去。
后来被人抬进校医室的,便由一个变成两个。一个是摔倒受伤的女生,一个是啥事都没有、本想做绅士的汤山。
前者受到校医的精心护理,后者汤山在清醒之后,立马被校医赶了出来。同学们围着汤山问到底怎么回事,他红着脸一言不发。
还是校医为了驱散诊室门口的人群,走出来向汤山的同学宣布:
“他没事,只不过严重晕血而已,这种情况很少见。”
此事被大家当成奇谈,广为传颂。全校超过一半的学生和老师都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个严重晕血的奇葩人物。
再后来,别说见血了,一提起血,汤山便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有的胖妞比较坏,偶尔刮破个手指,故意挤出一大滴,举到汤山面前,撒娇道:
“阿汤哥,帮我贴片疮口贴嘛。”
目的就是想看汤山“唿咚”一声栽倒在地。
从此以后,江素萍知道汤山身上有两大缺陷,一是跑步时摇摇晃晃,二是见血就晕。前者是后天意外造成的,后者算是先天具备的毛病。
江素萍有所不知的是,因为这两个缺陷,汤山自卑得不敢在她面前大声说话。
事实上,汤山的晕血症状,比同学们知道的更为严重,简直让人无法想像。他不但晕人血,连猪血牛血、甚至鸡血鸭血都晕。
简而言之,他不能见到紫红色的浓稠液体。
汤山晕人血众所周知,但连鸡血鸭血都不敢盯着看的毛病,天下却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便是他的总角之交陈瑜生。
陈瑜生本来也不知道,有一次过节杀鸡,让汤山在旁提起鸡的双腿倒立,以便流尽最后一滴血。结果因为多看了几眼,汤山勉强没有晕倒,却恶心得吐了一地。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