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陆恪打断了她的话:“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实际上,几天前罗伯特就和我提过当警员的事,只不过我还在考虑而已。” 希梅娜沉默了,良久她才开口:“那……祝你好运吧。” 陆恪笑道:“别那么伤感。美好的明天在等着我们,我又没打算一辈子在这里当警察。” 希梅娜勉强笑了笑,心中却莫名伤感。 她现在的感觉很复杂。 希梅娜是陆恪的女朋友。 她和陆恪都就读于诺克斯公立高中,同样刚今年毕业。 而两人开始交往,却是希梅娜主动追求的陆恪。 这要从一次半成品的英雄救美说起。 某次一群熟悉的高中同学决定去野营,那时两人认识,却不算太熟。 在野营时,希梅娜遇见了一头野猪。 当时,希梅娜吓得大声呼救,最近的陆恪赶到,与犹豫中的野猪对峙起来,并缓缓护着希梅娜退后。 稍后,随行的其他人赶来,携带有枪支的大人一枪就崩了那头野猪。 实际上,那头野猪的个头不大,而且当时它似乎有点被希梅娜的尖叫声吓到了,并没有直接冲上来。 严格来说,救了希梅娜的是那个开枪的大人,而不是陆恪。 不过,从两人交往后,希梅娜说过,她是觉得陆恪当时赶到,毫不犹豫把她护在身后,这就是勇气的象征。 换成其他人,面对野猪或许转头就跑,不然选择止步后跟着呼叫救援,才是最大众的选择,毕竟陆恪当时手中就一把切牛肉的刀,想砍死野猪肯定不现实。 陆恪能说什么?难道说他在外公家的牧场里经常看见野猪,并对其习性很了解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