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实力的增强,叶欢的储物空间也随之增大,现在已经有六百多立方米的空间。有了这么大的空间,叶欢想了很久最终决定做一套小房子,材料是用环保材料,不仅坚固耐用,而且还很环保。 房子有12平米面积,高有三米,并且还在房顶之上装满了太阳能发电板,用来给叶欢供给电源。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拿出来差点没把九叔惊的下巴掉在地上,在叶欢热情的邀请之下,九叔跟着他进了环保小房间之中。 给九叔介绍了小房间之后,九叔连连称奇,叶欢说这是西洋买来的先进房子,九叔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华夏人自然不知道西洋货,于是也就信了。九叔离开之后,叶欢把门关上,坐在柔软的大床之上,按照刚才九叔教他的心法开始修炼起了灵力。 修武到了叶欢这个境界之后,少睡几天几夜根本就没事。修炼灵力和修炼真气运行的路线极为相似,但是也不全一样,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就比如真气最终会进入丹田之中,而灵力则是会聚集在泥丸宫里。 经过大半年修炼易筋经和金钟罩,叶欢的体质已经和从前有了天差地别的变化。这一个月之中,叶欢和童姥双修后体质居然又有所增加。按照九叔的说法,资质好的人修炼七天之后差不多就能感受到灵气,从而吸收灵气转化成身体之中的灵力。 叶欢却只修炼了几个小时就感受到了身体之外一丝微弱的能量,想必这就是所谓的灵气。果然这个世界是一个末法世界,这一丝灵气叶欢也只能仅仅感觉出来,不能将其吸收,因为它实在是太微弱了。 尽管现在还不能吸收,叶欢却也感到十分的满足,因为九叔已经说了资质好的人也要在七天后才能感觉到灵力,他只用了几个小时就感觉到了,这只能说明叶欢资质绝佳,是一个难得的修道人才。 现在叶欢就要抓紧时间修炼,毕竟现在四目道长已经来到了九叔的义庄,留给叶欢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在僵尸先生的剧情之中,刚开始就是文才和秋生弄醒了他的“客户”,四目道长气急败坏的走了,第二天也可能是过了没几天任家镇的任老爷找九叔商量迁坟的事情。 随后任老太爷就会被九叔带到义庄之中,然后因为文才秋生两个二货的马虎,导致僵尸的破棺而出,引发后面的一连串的事情。 叶欢已经在九叔和四目的面前把牛逼吹出去了,他根本就是胡扯,没想到紫毛僵尸和小说中不同,是介于紫僵和毛僵中间的存在,连现任茅山掌门都搞不定的货。按照九叔和四目的想法,叶欢虽然用火剑斗的紫毛僵尸剑断尸毁,可能下一次打不过紫毛僵尸,但是低一级的僵尸总能干的过吧? 按照九叔的说法,叶欢结合脑海之中僵尸先生播放出来的任老太爷的特征,他能够确定任老太爷是黑僵。黑僵也就是皮肤呈现黑色的僵尸,比白僵更高一级。 叶欢牛逼已经吹出去了,到时候任老太爷醒来他打不过那就尴尬了。先不说僵尸和他一样刀枪不入,且力大无穷。而且要是被咬一口或者被抓出血,那就有得玩了,若没有及时救治,很快就会变成任老太爷的小弟。 想来想去,最正确的做法就是挖开坟墓直接把任老太爷的尸体给烧了。这是最保险的做法,也是最懦弱的表现。毕竟来到僵尸先生的世界,不斗斗僵尸怎么对得起来到这个世界,而且万一以后的世界也遇到了僵尸,不会斗,那就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了。 想来想去,叶欢最终还是决定放任任老太爷破棺而出,当然叶欢也不会坐视任老爷被咬死,如果他被任老太爷咬死了,这家伙就会变得很难缠,或许他真的对付不了了,到时候叶欢就该无地自容了。 所以现在最紧要的事情就是学茅山道术,能学一点是一点,总比没有学过的要强。 叶欢修炼的时候,秋生回到了义庄,发现了叶欢的房子大呼小叫的,结果引来了九叔的一顿训斥,他就再也不敢来到内院。时间就这样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直到傍晚时分,叶欢终于感受到了一丝明显的灵气。他连忙收住心神,小心翼翼的用身体接引着这一丝灵气,让它缓缓的进入他的身体之中。 灵气和真气是完全两种不同的能量,真气是自己由体内修炼出来的,而灵气是吸收自然的灵力到身体之中,沿着奇经八脉运行一周天过后再进入泥丸宫。 这丝灵力虽然微弱,但是却无比的精纯,按道理来说刚刚修行的人凝练出来的灵力不会那么精纯,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也一些杂质,而叶欢却没有,十分的精纯。至于是什么原因,叶欢不清楚,或许是因为他身体经过易筋经和金钟罩的改造,早已经脱胎换骨。 已经吸收了一丝灵力,叶欢也没急着继续修炼,离开了小房间收回储物空间之中,看了看天色大概已经下午六点左右,正是吃晚饭的时间。 离开内院来到前院之后,早上的时候前院还是很破旧的样子,现在还有很多的民工正在装修,并且还有家具也是焕然一新。原来九叔得到叶欢的金子之后,马上就带着文才叫了秋生一起去购置家具去了。 在九叔的眼中,叶欢能够拿出这么多的金子,肯定是个不缺钱的主儿,这样的人怎么能住在他这样的破旧房子之中,这不是埋汰了师弟吗? 九叔站在院子之中看着民工和两个徒弟施工,看到叶欢走出来之后原本淡漠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师弟,你醒啦?” “嗯,挺热闹啊。”叶欢应了一声笑道,“四目师兄还没有出来吗?” 九叔哼了一声道:“那懒鬼太阳不落山是不会睡醒的。”就在叶欢刚想调侃两句的时候,一个人打扮的还算不错的中年人急匆匆的走进了义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