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凌堡主和陶贵妇的日常-《爱在向阳处,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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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凌忍一手带大的女儿,就是这么神吐槽,一点都不给人留情面。

    景博雅赶忙打开礼盒盖子,里面是一支修长的黑色钢笔,旁边还配了一瓶墨水,不管是笔身还是墨水瓶上的字他都认识,小小声地说了一句“Montblanc”啊!

    然后便一脸欣喜地望着凌忍,原来这位成熟先生不仅懂表,还懂笔,真是个品味不凡的男人。

    景博雅将钢笔拿起来,揭开笔帽,金色的笔尖上有刻有精致的花纹,完美笔尖的弧度,感觉用它来写字的话,就连字都能写得更好看呢。

    陶陶看见那支笔的笔尖有种流光溢彩的光感,黑色的笔身又很沉稳大气,觉得非常漂亮,面对笔身上的花体字,她实在是辨别无能,询问道:“好漂亮的笔啊,是派克吗?”

    在那一瞬间,景博雅是真的有点搞不懂,陶陶到底是靠什么优点吸引了凌忍,最终才一起的,不知道凌忍还缺男朋友吗,认识Montblanc的那种!

    凌嫒见景博雅要将笔收起来了,询问道:“博雅叔叔喜欢吗?黑色的钢笔。”

    景博雅的眼角抽了抽:博雅叔叔?我还只是个小哥哥啊!刚才我还叫你小妹妹呢!

    但是转念一想,陶陶跟凌先生在交往的的话,凌嫒喊他叔叔简直是无可厚非,否则他的班辈就比陶陶低了,这样当然不行。

    景博雅只能吞下一口老血,面对这个残酷而真实的世界,笑容勉强地说:“非常喜欢,谢谢你们,叔……叔……很满意。”

    凌嫒笑容明媚地望着凌忍说:“你看,我说博雅叔叔会喜欢黑色吧?金色不好看的!”

    想来是在买笔的时候两父女产生了分歧,最后买了凌嫒选择的黑色笔,但是,据说,万宝龙的很多笔都是用贵金属打造的,如果是金色的笔,很有可能是用黄金做的金笔啊!

    不过金色真的一个暴发户感太重的颜色,所以,猛地听闻曾和一支金笔失之交臂的景博雅此刻也不知道是该感到高兴还是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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