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乘龙佳婿》

    不管朱泾在私底下和太夫人和九娘有过怎样的交谈,这一天在赵国公府的这一顿晚饭,仍然是显得其乐融融,阖家欢喜——美中不足的是,朱廷芳和朱二这兄弟俩在沧州未归,因此怎么也不能算是完整的大团圆。

    可即便如此,吴氏仍然喜不自胜。无论是朱家长辈释放出来的善意,朱莹对张寿那毫无掩饰的情意,又或者是张寿得到的皇帝那一幅字,出身低微的她只觉得这十几年来辛苦实在是值了。因此,当夜晚坐了马车回张园之后,当张寿送她回房时,她忍不住握住了张寿的手。

    阿寿,你此番去沧州也算是名声赫赫,如今又得了皇上赐字,你能不能禀告皇上,立家庙,让秀才和娘子都能够时时刻刻享受到香火供养?

    张寿没想到吴氏没有催婚,也没有提别的要求,而是提醒他应该给父母立家庙。虽说本朝的制度是五品官方才能立家庙,但制度不外乎人情,他如果愿意上书请求,可以想见这件事应该能够尽快批复下来。毕竟,他的身世,和朱莹和永平公主一向紧密相联。

    他看了一眼满脸恳求之色的吴氏,想到那个拼死生了孩子出来,自己却撒手人寰的张寡妇,他最终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会立刻着手去做的。娘,你放心,如今的我,已经差不多有这份力量了。

    好,好!吴氏喜极而泣,擦了擦眼睛,这才欣慰至极地说,我一直都盼着这一天,等到家庙落成,我和你一同去祭拜秀才和娘子,你在那儿展开皇上这一幅赐字,他们在九泉之下一定别提多高兴了大晚上不说这些了,你快回去好好歇着!

    一大早从通州启程至今,张寿就马不停蹄从这边跑那边,此时确实已经疲倦得很。幸亏他从皇宫出来就和朱莹一块把葛雍先送了回家,否则若是带葛雍再到朱家去吃那顿晚饭,他很怀疑这位老师会不会直接在晚饭桌子上累得睡过去。

    此时此刻送了吴氏进房,张寿往回走时,便是掩不住的疲惫,打不完的呵欠,等到恍惚间一侧头,发现就落后自己,他是怎么崇拜你的?

    你是这家里不可或缺的人。但是,你也要把自己的身体看得更重要一些。

    一直到把张寿送了回房,眼看那房门关上,阿六仍旧忍不住在心里想,什么叫做把自己的身体看得更重要一些。他一直都在勤奋锻炼身体,因为有良好的身体,他才有能力跟着张寿走南闯北,才有能力应付各种突发事件,才有能力活得更久。

    张寿是觉得他还练得不够勤快吗?还是觉得他的武艺还不够好?

    这样说来,他确实比疯子还差得很远

    有了这样一个深刻的认识,阿六就直接来到了后院的演武场。作为曾经的庐王别院,这里样样设施齐全,也包括这个庐王曾经亲临观看亲卫比武的演武场。一旁的兵器架上,十八般兵器都擦得闪闪发亮,显然是他跟着张寿去沧州期间,家里那几个小家伙没偷懒。

    他随手抽出一把大刀,试了试重量后,便在场中舞起了刀。在他这样的年纪,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那当然是不可能的,花七教他的,只不过是各种武器使用时的要诀,所以他有些武器用得好,比如弓箭,有些武器却用得不怎么样,比如这种狭长沉重的大刀。

    而他的一招一式,看上去也没有太多章法,但如果此时面前有一个对手,那一定会在那看似一片乱打的情形下品味到最浓重的杀机。

    因为阿六并不局限于招式,而是在于杀人。在来张家之前那些日子里,他曾经被花七带到各种最险恶的绝境中,用布条缠柄的匕首,用绳子,用各种就地取材的东西,于生死相搏中取人性命。至于杀的是马贼,是恶棍,是地痞,是盗匪还是别的,他早就不记得了。

    练得不错。

    听到这个突然响起的声音,阿六顿时整个人都绷紧了。他紧紧捏着手中那把并不趁手的大刀,没有转身看向声音来处,而是暗自蓄力。

    很好,看来你还是记得我教你的,人在仓促转身的时候,最容易遭到偷袭。

    随着这声音,围墙上人影乍现,一个头发乱糟糟的中年人双臂一振,犹如大鸟一般轻飘飘地从天而降,恰是落在了阿六背后十余步远处。几乎是他甫一落地,那个背对他的少年就陡然挥刀回扑,刹那之间,两人便交手了十余招,彼此的招式全都毫无花巧,仿若生死相搏。

    就这么多十余招之后,两人却骤然分开,这时候,阿六盯着花七双指套着的那一对黑色尖刺,忍不住挑眉道:你又换兵器了!

    花七顿时呵呵一笑:这是当年太祖爷爷颁赐给近侍的兵器,叫做峨眉刺。我从来都是用这个,只是在外头不太用,所以你没怎么见过。小子,这才多久没见,你居然能用你不擅长的大刀在我这峨眉刺下坚持十几招不败,又长进了。

    面对这样的称赞,阿六的反应却极其平淡:你什么时候来的?听到少爷和我的话了?

    唔?他和你说什么了?花七似乎有些惊讶,他挑了挑眉,旋即就若无其事地说,我来是要知会你一件事。你得好好多教几个帮手出来,皇上所谋甚大,你家那位少爷本来就是众矢之的,将来会更招人恨。这张园地广人稀,别再让我这样的人轻易混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