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余欢的威名-《带条锦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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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赛的前戏很简单,不像NBA比赛前戏包括球场灯光秀、灯光特效以及球队的宣传短片。NCAA的比赛在进入锦标赛以后会有一些仪式,现在则非常简单。

    裁判一声哨响,比赛拉开战幕。

    UCLA先赢得跳球,余欢迅速把球控制住了。

    持球向前推进,余欢显得比较稳健。对方的明星后卫尼克-约翰逊紧紧跟着余欢,他没有贸然上前断球。尼克-约翰逊研究过余欢的比赛录像,他看到亚希-卡森想去抢断余欢时所付出的代价。

    尼克-约翰逊有着出色的身体素质,余欢也不想跟他硬碰硬,他把球交给凯尔-安德森以后自己去跑位了。

    凯尔-安德森的技术很细腻,他动作慢,组织能力和大局观都是不差的。

    UCLA今天打的比较慢,毕竟亚利桑那大学野猫队不像绛红队和恶魔队,这是一支纸面实力比UCLA棕熊队还要强大的球队。

    凯尔-安德森自己持球突破阿隆-戈登后抛投把球送入篮筐,凯尔-安德森明显慢半拍的动作让阿隆-戈登非常不适应。

    易边再战,尼克-约翰逊持球对上余欢。余欢知道尼克-约翰逊这名球员主要依靠的是身体素质,他的叔叔是波士顿凯尔特人名宿丹尼斯-约翰逊,这个人不管是天赋还是家学都让他非常不好对付。

    清清告诉了余欢关于尼克-约翰逊的缺点,“他左手持球遭到压迫的时候处理球的能力很差。”

    “上前滑步,逼他换手运球……”

    余欢照清清说的去做,上前去逼迫尼克-约翰逊的运球,当他换手运球后,接着给他的左手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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