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带条锦鲤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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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欢道:“所以这也是他下一场成为首发控卫呼声很高的一个原因?”

    扎克-拉文点点头,道:“不过史蒂夫(阿尔福德)应该会让你继续首发,不过你得给他一个为你顶住压力的理由。”

    余欢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扎克-拉文开始跟余欢说起内特-沃尔特斯的一些情况,余欢对内特-沃尔特斯可是一点都不了解。此前余欢根本不关心篮球队,他只是听说过篮球队有一个非常帅的学长,年少、多金、打球还好。内特-沃尔特斯有着余欢和扎克-拉文都不具备的优势,他是正宗的白人。扎克-拉文看着白,实际上是黑人。

    美国人对黑人和白人有着非常复杂和明确的划分,余欢刚到美国的时候有疑惑,黑人和白人的区分以肤色划分不就完事了吗?不过余欢也懒得研究这个问题,他觉得这就是那些鬼佬吃饱了撑的。

    在对黑人和白人的区分上,余欢自己有两个标准,一个是肤色上的直观判断。另一个就是抽奖概率。扎克-拉文看着白,但是抽奖的手气实在是差的没边了。所以余欢从跟扎克-拉文熟悉之后很快就知道,这是个黑人。

    吃完饭余欢跟扎克-拉文也没回宿舍,直接去了训练馆,史蒂夫-阿尔福德让他们下午早到训练馆。凯尔-安德森中午没跟余欢他们一起吃饭,原因是他要回宿舍午睡,饭可以吃的不那么认真,午睡是必须要午睡的,他有着良好的午睡习惯和传统。在保持午睡习惯这件事上,凯尔-安德森比余欢还中国人。

    在去训练馆的路上,扎克-拉文仍然在介绍内特-沃尔特斯的特点,“他运动能力差,但技术非常好。从小他就跟着最好的教练训练,为了弥补运动能力差的缺点,他学习了大量的技巧。可是他也有着白人普遍的缺陷,运动能力差我就不再细说了,另外就是他在防守端的侵略性不足,简单来说就是——软。”

    余欢点点头,他觉得自己跟内特-沃尔特斯竞争首发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正好他练了一个通宵的“骑马射箭”也需要第一个对手来试试感觉,内特-沃尔特斯正是一个合适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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