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去狩猎-《尘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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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复笑道:“老臣一把老身子骨,还是不去给二位殿下添乱了。”
陈叔华亦是笑脸赔着,答道:“承蒙平王殿下盛情邀请,臣不善骑术,便不去献丑了。太子殿下多带些侍卫陪同,便足够尽兴了。”
他在说到“多带些侍卫陪同”时,刻意缓了一口气,抬眸看了一眼林苏青。林苏青明白,这是在提示他注意自身安全。
那平王像是会读心术似的,一听就听出了陈叔华话里头的意思,道:“有本王伴随左右,还怕没有人保护太子不成?”
陈叔华连忙笑着赔不是:“平王殿下百步穿杨,举世无双。臣这是私心考虑,当殿下们大获丰收,多一些人去便好多带一些猎物回来。臣等也好有个机会得些赏赐,沾一沾二位殿下的光,尝一尝巨鹿山野味的鲜头。”
“陈大人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平王斜睨着他,但也不同他说下去,而是对林苏青道,“大哥,我先去外边等你,你快点啊。”
……
……
林苏青将广袖的袍子换成了一身束口的单衣,虽然轻便,但比起偃月服来,还是有些厚重,实在是有天壤之别。
“殿下,马匹已经备在宫门外了。”侍从将披风为他披上,他一边自己系着披风的系带一边大步往宫外走去。
只见宫门口已经立了十来匹高头大马和一众随同外出的侍卫。
平王拍了拍牵在最前面的那匹汗血宝马,笑道:“大哥你瞧,难得出门,踏雪多高兴。”踏雪之名唤的正是那匹汗血宝马。
林苏青瞧了瞧,此马浑身枣红如血,唯有四只蹄子是为白色,难怪名曰踏雪。
此马与侍卫骑得那些粗壮的马匹不同,相比较之下,它臀部略长,肌肉发达,头窄颈高,四肢修长,皮毛亮泽且轻薄,稍微拨一拨,马儿甩一甩头踏一踏蹄,只是这简单的一活动,便能轻易透过枣骝色的细毛,看见血液在血管中流动。
相比起来,踏雪作为普通的战马可能过于娇贵了些,皮包骨细经不起摔打,但是作为用以奔跑的坐骑的话,逃起命来一日千里定然不在话下。
呃……怎么下意识地就想着要逃命了。
林苏青看着踏雪,忍不住疼爱,伸手作势要去摸上一摸,可他的手还没碰到马脸,就被踏雪别了过去。
“大哥,你是不是许久不曾亲自照料它了?你瞧,哈哈哈哈它都不愿搭理你了。”
平王说笑着,翻身上了他自己的那匹褐栗色的宝马,牵着缰绳回头冲他道:“咱们快出发吧,天黑之前就得送你回来,越磨蹭便越是不能尽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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