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住店-《我本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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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毛遂好啊,臣就字毛遂吧。”老鼠精嘿嘿一笑,拱了拱手,这文人骚客的繁文缛节倒是学的七分像。
李林翰隐藏在斗篷中的嘴角也勾了起来,不知道是对于吴毛遂的尴尬笑容还是猴子的无人问津的梗,或者两者皆有吧。
“有没有住的地方?”猴子看向身旁只有四尺多高的老鼠精问道。
“大王,住的地方倒是不少,而且这万妖城也有很多的客栈,只不过需要灵晶。”吴毛遂搓了搓爪子,搓捻着胡子笑道。看着猴子这个穷酸的样子似乎也不像是有大量财富的妖王。
“替我找一家客栈。”猴子从怀里抛出两块五两的灵晶扔给吴毛遂,神色平静的说道,好似这根本就不在意一样。
猴子也确实不在意,这不过是他拥有的九牛一毛罢了,当时他可是从好几个人那里搜刮来的灵晶。
光是陈庆就给他提供了好几千两,再加上搜刮了王有志的小金库,那里的金晶更是数不胜数,猴子大致的算了算该有个几万两,虽然厉魂的修为不错,但是还真是穷的很。
雁过拔毛的,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一律都被猴子收进了腰包,他那纳戒中存了该有个四五万两的金晶,这十两确实是毛毛雨。
倒不是猴子财迷,而是用钱的地方太多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因此这才未雨绸缪,尽管来钱的方式颇有些不光彩,不过也没有别的办法。
猴子无奈的笑了笑“好好为我办事,本王不会亏待你。”说着拍了拍吴毛遂的肩膀。
“谢大王!臣,必效狗马之劳。”吴毛遂拱手拜谢,将十两金晶收在袖子里。
猴子微微愕然,说到这狗马之劳,他还听别的人说过,花果山的那位猴长老,总是说着一些驴唇不对马嘴却又带着些许内涵的错词。
猴子咧嘴笑了笑,看向身前的老鼠精,吴毛遂的身高不高,比猴子矮了一个半头,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动,但是看到猴子看过来,又嘿嘿的笑了起来。
猴子觉得别的妖王没有收留他,不仅是因为他是没用的悟者妖修,还有一点就是这股从人类世界学来的穷酸书生劲。
“大王为何发笑?”吴毛遂摸不着头脑,微微的皱了皱眉头,难道是自己说的词太过于深奥,这个大王听不懂?
“大王,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臣会把脑袋放在地上,把内脏都挖出来证明自己,叫肝头涂地。”吴毛遂赶紧解释起来,不过好像发现这是个更加高级的词,那大王就更听不懂了。
“大王……。”说着比划起来,来回的比划着,急得满头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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