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宇文信夫妻见于瑾吃的香甜,同时开口命人将自己面前的羊排送到于瑾面前,让他吃个痛快。于瑾不仅仅是吃美了,心里也美的不行。宇文世叔一家人对他真是好的不得了! 于于瑾是美的不行了,司马昶心中就憋屈极了,他愤愤夹起一块羊排塞进口中,狠狠的嚼了起来。别人不清楚,他难道还不知道么,前世于瑾最爱吃的就是宇文家的香蜜烤羊排,宇文悦嫁给他之后,曾用这道菜为他招待于瑾,于瑾爱吃的不行,还特意向宇文悦求了做法。宇文悦分明是用前世的记忆…… 司马昶突然怔住了,然后深深低下头。是啊,细细想来,前世之时,他甚至不如于瑾对宇文悦好,他有什么资格愤怒! 在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之时,唯有于瑾站出来为宇文世家为宇文悦仗义直言抱打不平,甚至不惜与自己彻底闹翻,这一切,宇文悦应该都记得。司马昶突然明白了,宇文悦在为前世之事向于瑾表达感激之情。 想通了其中关节的司马昶平复了自己的心情,他转头对一旁的侍女吩咐一句,那名侍女立刻端起他面前那碟桂花蜜汁藕送到于瑾的几案上。 “阿瑾,尝尝这道桂花蜜汁藕,听婶婶说这是从江南传过来的作法,很是香甜软糯,应该合你的口味。”司马昶笑着说道。 “好,谢谢你阿昶。”于瑾开心的眉眼儿都笑弯了,响快的道了谢,夹起一片桂花蜜汁藕送入口中,果然满口香甜软糯,好吃的不得了。 “阿昶,这藕里面填的是什么,太好吃了!”于瑾咽尽口中的食物,方才好奇的问道。 以天水为中心,方圆五百里之内都不出产稻米,事实上整个江北都极少有人种植水稻,稻米极为珍贵,那怕是洛京城中的亲贵之家,也只寥寥几家能以稻米饭招待宾客。故而尽管身为天水一第世家的嫡幼子,于瑾也没有机会吃到稻米,所以才会这样问。 “是江米,产自江南,比新城稻香糯许多,我想你应该喜欢吃。过了中秋节,我让人过江多采买些江米,不论煮粥蒸饭做点心都合适。等明春去天水的时候,带上一车送给世伯世伯母尝尝鲜儿。”司马昶笑着说道。 “好啊,我们那里连新城稻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江米,听都没听过的。阿昶,我先谢了啊!”于瑾又是吃又是说的,忙的不亦乐乎,司马昀和于氏夫妻二人只觉得脸上一阵阵发烫,特别是于氏,羞恼的直想将弟弟撵回天水去。 天水是没有稻米,可也不至于吃的这么丢人吧,活象是这辈子没吃过好东西似的。于氏深深觉得她阿爷阿娘的脸面都被这个蠢弟弟丢光了。 觉得弟弟丢人只是于氏的念头,宇文家的人可没有一个这样想的。事实上见于瑾吃的这般香甜,自宇文信以下,大家都很高兴。于瑾的率真不做作赢得了宇文一家所有人的好感。 而一向挑食的宇文慎和宇文惜也被带的胃口大开,两个小家伙竟然将面前的美食吃了一大半,唬的服侍他们的侍女都想将案上吃食全都撤了,免得两位小主子吃的太多撑坏了肚子。 “阿欣,看阿瑾吃饭真是一种享受!看他吃的那么香甜,让人忍不住也想多吃几口。这孩子真是越看越招人喜欢。你阿爷阿娘有福气!”元氏笑着对于氏说道。 于氏自从她弟弟开始吃东西,脸上的热度就没降下来,她弟弟在司马家都没有流露出这等“土包子”作派,怎么到了宇文府上,就象只摆脱一切束缚的野猴子似的,真是让她没脸再见人了。 “婶婶过奖了,阿瑾他……在天水野惯了,世叔婶婶宽厚……”于氏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了,嫁入司马世家十多年,于氏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叱咤天水的豪爽小娘子,她身上的野性被磨平,眼光被世俗同化,已经不太能欣赏她弟弟的率性本真了。 “阿欣,别这说阿瑾,象阿瑾这般天性率真赤诚的孩子太难得一见了,阿瑾非常好!”宇文信看到于瑾因为他阿姐的话而低下脑袋,立刻笑着说道。 “世叔说的极是,阿瑾是确是个好孩子!他心里有规矩的,阿欣,你别总是拘着他。”司马昀也看到小舅子突然沮丧的低头,立刻跟在宇文信之后夸赞于他。 李氏亦笑着说道:“阿嫂,你可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么好的弟弟,你若是嫌弃他,让给我可好?我稀罕阿瑾这样的好弟弟!我要是有个象阿瑾这样的弟弟,便是减寿三十年也心甘情愿。” 出身于陇西李氏的李妩,是李氏家主的唯一孩子,当初她嫁给宇文恪,李氏家主几乎将大半家业做为陪嫁,只求宇文家答应,让李妩所出的第二个儿子姓李,为陇西李氏沿续香火。嫡枝无子,是陇西李氏最大的悲哀,李氏自己不提,其他人是绝对不会在她面前提起这个话题的。 于瑾见所有人都为自己说话,才慢慢抬起头来,眼圈儿微微有些泛红。一直都被家人否定的于瑾头一回得到这么多人的认可夸奖,心情很有些激动。 司马昶见大家夸赞于瑾,他既为于瑾高兴,心里又有些恐慌。他希望于瑾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可又怕宇文一家太过认可于瑾,以至于直接招他为婿,若真是那样,他还怎么有机会赢回宇文悦的心。当下的形势对他实在是太不利了。 宾主尽欢,一场金粟宴完美结束。司马昀带着妻子弟弟们向宇文一家告辞。此时幸好宇文璟和宇文瑗两个小家伙已经睡着了,否则以他们粘着于瑾和司马昶的那股子热乎劲儿,只怕司马昀一行很难顺利离开。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