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若食言,犹如此盏!-《汉明》


    第(2/3)页

    “凶手三人。”

    “凶手何在?”

    “被本官手下总旗追捕,三名凶手眼见无法逃脱,当场自杀。”

    “凶手尸体何在?”

    “始宁镇北约五十里海边,如今本官在那建造房屋,安置随行百姓。”

    “何处百姓?”

    “被本官从金山卫救出的百姓。”

    “可有经过官府同意?”

    “自然是朝廷同意的,鲁监国还特意赐银二千两,用于安置百姓。”

    “好。卑职信大人。请大人与卑职去海边验看。”

    “厉如海,你可知道此去会发生什么吗?”

    “卑职不知道,但缉拿凶手是卑职的本份。”

    “你可有想过,想暗杀孙明贞的,会是何人?”

    厉如海沉默,他不是傻子,昨日始宁街上黄得功派差役缉拿孙明贞,他在场。

    如果连这都猜想不到,那就枉干了十来年的刑名了。

    可厉如海也明白,这里面水太深,深到一脚踩进去,就是没顶之灾。

    不但没顶,还会牵累家人。

    所以,他并不想掺和。

    经过之前一番对话,厉如海相信吴争不是凶手。

    杀孙明贞,对吴争没有任何好处。

    况且,吴争也不必将孙明贞已死的消息告诉他。

    只是身为捕头,辖内有命案,他身在其位,得谋其职,避不过。

    而孙明贞,或许是他在衙门县唯一可以交心的人。

    既然能交心,就是朋友。

    朋友有难,岂能不伸于援手?

    朋友枉死,焉能坐视?

    所以,厉如海决定查。

    吴争看着厉如海闪烁不定的脸色,叹道:“看来厉捕头是清楚此事利害的,可若是本官带了你去验看尸体,势必此事会人人皆知。你可想过,幕后主使会如何对付你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