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若食言,犹如此盏!-《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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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三人。”
“凶手何在?”
“被本官手下总旗追捕,三名凶手眼见无法逃脱,当场自杀。”
“凶手尸体何在?”
“始宁镇北约五十里海边,如今本官在那建造房屋,安置随行百姓。”
“何处百姓?”
“被本官从金山卫救出的百姓。”
“可有经过官府同意?”
“自然是朝廷同意的,鲁监国还特意赐银二千两,用于安置百姓。”
“好。卑职信大人。请大人与卑职去海边验看。”
“厉如海,你可知道此去会发生什么吗?”
“卑职不知道,但缉拿凶手是卑职的本份。”
“你可有想过,想暗杀孙明贞的,会是何人?”
厉如海沉默,他不是傻子,昨日始宁街上黄得功派差役缉拿孙明贞,他在场。
如果连这都猜想不到,那就枉干了十来年的刑名了。
可厉如海也明白,这里面水太深,深到一脚踩进去,就是没顶之灾。
不但没顶,还会牵累家人。
所以,他并不想掺和。
经过之前一番对话,厉如海相信吴争不是凶手。
杀孙明贞,对吴争没有任何好处。
况且,吴争也不必将孙明贞已死的消息告诉他。
只是身为捕头,辖内有命案,他身在其位,得谋其职,避不过。
而孙明贞,或许是他在衙门县唯一可以交心的人。
既然能交心,就是朋友。
朋友有难,岂能不伸于援手?
朋友枉死,焉能坐视?
所以,厉如海决定查。
吴争看着厉如海闪烁不定的脸色,叹道:“看来厉捕头是清楚此事利害的,可若是本官带了你去验看尸体,势必此事会人人皆知。你可想过,幕后主使会如何对付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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