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沈秀儿上门-《明朝大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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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没有事儿干,何瑾自然在家吃午饭。母子二人对坐,可气氛却有些沉闷。
那惊鸿一瞥后,老娘又换上了荆钗布裙,之前的明艳不可方物一扫而光。脸上的神态和眼神,也有些惴惴不安。
看何瑾倒是没心没肺地吃着,老娘终于忍不住了,道:“瑾儿,你就不想问问娘的事儿?”
何瑾闻言,抬头缓缓回道:“娘,这人谁还有没有些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夫妻、母子之间,也是会有所保留的。”
“有时候,不见得坦诚相待、交心交肺就好,反倒各自安好,才不会庸人自扰。”
说着,他放下筷子,又道:“娘亲现在不肯跟儿子说,肯定有娘亲的道理。等娘什么时候想说了,儿子再听也不迟。”
“哦......”崔氏愣愣地看了一眼何瑾,眼中坦然了,心中却更狐疑了:眼前这兔崽子,真不像是自己的儿子啊......怎么这些大道理,说的一套一套儿的?
何瑾毕竟两世为人,早就想开了。并且还知道他这个老娘,嗯......有些不简单。
从老娘之前的举止动作来看,她肯定是位大家闺秀,至少也是识字的。
记忆里,这具身体主人在学堂读书的时候,每次回来崔氏还会帮忙辅导——要知道,这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明代,可是相当了不得的一件事儿。
尤其,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是一口彰德府的土话。就崔氏一人是标准的凤阳官腔,且听不出半点乡音。
还有,何瑾从未见过舅父、姨母一类的母方亲人。据街坊邻居说,老娘是十六年孤身一人来到磁州的......
之所以以前那个神秘温婉的崔氏,变成了现在泼辣凶悍的老娘,恐怕都是生活所迫。毕竟一个女人想撑起个家,不泼辣些是不行的。
但不管怎么说,老娘以前也阔过,这是毋庸置疑的......
一想到这里,何瑾忽然眼睛一亮,道:“娘,儿子此番能当上书办,也多亏街坊邻居们联保。如此一来,我们是不是要请街坊邻居吃顿饭?”
崔氏犹豫了一下,为难道:“按说是应该的,可咱家现在这个光景......算了,还是娘有空多帮街坊邻居们,浆洗缝补些衣物吧。”
何瑾赶紧又小心翼翼地开口,道:“那,那儿子先从衙门里预支些工食银?”
“不行!”老娘顿时一放筷子,厉声道:“你刚入衙门,哪能就如此落人话柄?咱家眼下是穷了些,可也不能丢了你爹的脸!”
“还有,你可不许学那衙门里的狗路鼠道儿,要是让老娘知道了你坑害百姓,昧了黑心钱,仔细着你的腿!”
何瑾顿时如被人当头一棒,神情变得蔫蔫的:果然,计划不出意外地失败了。
他以为老娘以前吃过也见过,现在儿子又当上了书办,会对自己松一些的。可想不到,找了个这么好的理由,老娘还是不肯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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