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什么东西-《最强狂仙混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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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啧,年纪轻轻居然能干出这种事,真是不要脸!”

    “现在的屌丝,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啊!”

    ……众人听经夏经理这么一说,全都纷纷向林峰三个投来无数鄙夷的眼光,一个个止不住的唾弃道。

    李梦兰见状,不由得眉头紧锁,心里越发对林峰感到无比失望。

    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这还是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林峰吗?

    难道就因为穷,便任由着自己自甘堕落?

    还是因为自己没有接受他,而为此因爱生恨报复社会?

    从前那个善良纯真,循规蹈矩的阳光男孩到哪儿去了?

    “哎,也许真的是我害了他。”

    想到这里,李梦兰又忍不住有些感到愧疚。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林峰也不至于受到打击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你们几个,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居然敢在这里撒野?”

    “知道本少爷是谁吗?”

    郑天侨满脸不屑地指着林峰等人骄横说道。

    在他的眼里,林峰三个不过是一群混吃混喝的小瘪三而已,根本连看都懒得去看。

    这样的人对于他郑天侨来说,简直和废品收购站里的垃圾没什么两样!不对,垃圾还能卖几个臭钱,而他们,简直一文不值!“他胡说!那瓶酒本来就是假的!他非但不给我们换,还冤枉我们吃霸王餐!”

    郭邵文不知哪儿来的勇气,突然挺身而出,瞪了一眼夏经理后,一脸不服地大声说道。

    看那样子,仿佛受到了莫大的冤屈。

    很显然,以郭胖子的家庭背景,这区区几千块钱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毕竟人家一块手表都去几十万了,只是今晚刚巧没带出来而已,否则也不至于陷入现在这样的窘境,居然被一个小小的酒吧经理给看轻。

    不过这家伙此时的表现倒是让林峰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要知道,自打三人认识以来,郭胖子从来都是一怂货,就连在学校里都不敢这么大声跟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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