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纸醉金迷-《天宝唐风》
第(2/3)页
李苍玉有点瞠目结舌,不觉说出口来:“莫非那是念奴?”
“当然不是。”旁边一名年轻的公子哥儿不屑的说道:“高适岑参虽是才名远播,但他们还真有点不大够格。要想念奴亲自来此登场献艺,除非是……”
那公子哥儿上下打量了李苍玉两眼,见他褞袍在身一副贫寒扮相,脸上神色顿时变作不屑,扬了一下手摆过脸去竟然不再言语。
他旁边的人还笑他,“瞧你,跟什么人都能扯上一气。”
狗眼看人低。
李苍玉懒得跟这种人一般见识,继续朝楼下观望,便在人群里见到了徐慎元。他正和几个锦衣文士坐在一起,相互谈笑劝酒,仿佛很是享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苍玉知道,那就是属于徐慎元的圈子,自己只能远远的看着。以贱人之身贸然介入,只会充作小丑任人耻笑。
李苍玉相信,无论任何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都会有所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你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处或者是意义?
别怪世态炎凉或者人心世故,人本来就群居的动物,群居的意义就在于互帮互利。这是人类从刚刚学会直立行走的时候,就开始代代相传的生存法则。
所以,历来是锦上添花远多于雪中送炭,更少见无缘无故的帮助与施舍。
那么,徐慎元为什么要对我如此优待,就连仪王李璲也要伸出橄榄枝呢?李苍玉想到了这个问题,难道仅仅是因为舅舅高玉的一点故交,再或者是我那一笔难登大雅之堂的所谓书法?
正思忖着,楼下的徐慎元离开了坐席与他的友人拜别之后,往楼上走来了。李苍玉便往楼梯口迎了一步,徐慎元一眼瞧见他就绽出了笑容,远远的就挥起手打了个招呼。
之前奚落李苍玉的那两个公子哥儿不由得脸色一变,相互递了个眼色,悄无声息的溜走了。
徐慎元走上来,笑容可掬的问道:“李郎君,酒菜可曾吃好?”
“有劳祭酒盛情款待,我已是酒足饭饱。”李苍玉拱手拜谢。
“你觉得,这诗酒之会如何呢?”徐慎元又问。
李苍玉笑笑,“我对诗词曲赋之类,并非太懂。”
“来,来来。”徐慎元颇有兴致的将李苍玉唤到扶拦边,抬手指着楼下,“看到没有,乐塌东南角那个穿着一身亮白色胡服,手里正拿着酒壶的那位,就是岑参。他是高仙芝的幕僚,刚刚随高仙芝一起从西域回朝报捷献俘。昨日圣人在麟德殿设宴,召见了他们这些有功的西军将士。席间,圣人对岑参的边塞诗作那是大为赞赏啊!”
“他旁边那位着玄衣戴幞头蓄长须的,就是高适。他刚刚奉命去了燕地给安禄山送兵,回京交令时凑巧就与岑参遇到了一起,这才有了今日的诗酒之会。”
“挨在高适身边那位体态单薄的灰衣男子,好像是叫……杜甫,对,杜甫,字子美。他与岑参高适都是好友,刚刚被圣人擢为翰林待诏。”
李苍玉微微一惊,那人就是杜甫?
徐慎元对杜甫不以为然倒是不奇怪,因为杜甫死了将近半个世纪才真正成名。现在的杜甫不说籍籍无名,至少远不如岑参和高适混得好。再说大唐的“翰林”根本就不值钱,所谓“翰林待诏”说白了就是李隆基身边的“御用文人”,没事捉来填个诗写个赋拟个诏书,运气好能填上一个小官的空缺,仅此而已。
当年李白也曾担任过翰林待诏,但早已离职。“安能折腰摧眉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谪仙人已经满世界游山玩水去了,杜甫却才刚刚一脚踏上他当年的旧途。
徐慎元兴致勃勃,一口气把今天来的才子名士介绍了七八个,有些是李苍玉闻名已久,有些却是从未听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