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罗伟民的建议-《破梦者》
第(1/3)页
出来后,罗伟民没有走远,就站在大门口给肖亚东打了个电话。“喂,肖队。是我,罗伟民……嗳,谈的还不错……呵呵,不客气。是这样,我想现在和你面谈一下,有时间吗?……唔,那好,中午见。”
“走吧,咱们先回所里。”罗伟民向不远处的助手找了招手。
“老师,那个叫李天畴的瘦瘦的,看上去文质彬彬,一点也不像报上说的那么凶猛嘛。”助手对今天刚见过的当事人你充满好奇。
“人不可貌相嘛,你读了这么多年书,又跟我跑了一段时间。看问题还这么表面化?”罗伟民有点不满意。
助手名叫叫罗琳,是他一个远房哥哥的女儿,一年多前刚从政法大学读完研究生毕业,放弃了bj不错的工作,非要南下闯荡,远房哥哥没办法,只好托罗伟民照顾。罗琳聪明、好学,也能吃苦,不足的地方就是有些情绪化。罗伟民对她就像对待自己女儿一样疼爱有加,但在工作时则非常严厉,就连称呼也只能以老师相称。
“反差太大了嘛,报纸上把他说的英勇无敌,帅的没边。可闻名不如见面,嘻嘻,就是很好奇。”罗琳仍旧一副笑嘻嘻的样子。
“我们平常接触各种各样的案件,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这种反差用的着这么好奇吗?”罗伟民的脸一下板了起来。
“老师,你说李天畴会被移交起诉么?”罗琳吐了吐舌头,赶紧换了话题。
“这很难说,如果是推定防卫过当,那是肯定要公诉的。”罗伟民道。
“这也太没天理了吧。明明是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英雄,却偏偏惹上官司。如果被判防卫过当,那就是有罪。做好事还惹祸坐牢,这以后谁还见义勇为啊。”罗琳愤愤不平。
“你说的是舆论导向,跟法律两回事儿。如果你看问题总是这么情绪化,那么对你未来的律师生涯恐怕会造成很大的麻烦。不过,我倒想听听你怎么看这个案子。”罗伟民道。
罗琳想了想回答:“从法理角度讲,认定防卫过当的最首要条件是防卫强度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需要从不法侵害的手段、急迫性、参加人数、心态和后果等方面综合对比才能得出正确判断。”
见到老师鼓励的目光,罗琳又继续道:“回顾案件经过,很明显的,李天畴在阻止犯罪时,无疑是处在绝对劣势。
“首先,嫌犯人数占优;其次,嫌犯有武器优势;再次,嫌犯有明显危及当事人的举动;第四……仅仅是结果意外,嫌犯死了,当事人受伤。但并不能说明当事人的防卫强度是高于于嫌犯的不法侵害强度的,充其量是强度相当。所以李天畴应该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
罗伟民赞许的点了点头,“说得不错,分析的也算清楚。但光是注重罗列双方形式的优劣,对判定并不起主导作用。你还忽略了两点,第一,就是李天畴当时的心态,罪犯固然是要杀人逃命,但李天畴的心态不好判断,是为了有效抓住罪犯?还是为了保命?或者是还有其他?第二,能力或体力问题,李天畴可是有‘准特种兵’背景的,歹徒三个人加起来也未必超得过他。
“所以问题的关键要放在‘意愿’上,只需要抓住一个关键点就好:试想歹徒在受伤后,还能向李天畴连开了4枪,这个变化在激烈搏斗中会严重影响他对当时形式的判断,所以最后即便是李天畴使用防卫手段导致歹徒死亡,也不能推断当事人是过失或是使用多余手段。因为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意愿出于本能,所以正当防卫是成立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