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更求订阅)-《修仙游戏满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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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由黑石城前往洛云城的官道上。

    马车颠簸,阳光正好。挂在马车车窗上的花布帘子时不时便被轻风吹开一些,然后外面的阳光一缕一缕地洒进来,照在车中一行人的脸上,映衬出些许金黄明快。

    马车里并不止叶抚三人。这是一辆六人座的马车,有后、左右三侧位置,前边儿由两匹红棕马拉着。

    除了叶抚三人,还有一位老人和一对夫妇。老人坐在后侧的位置上,叶抚坐在他旁边,那对夫妇坐在左侧,秦三月和胡兰两人坐在右侧。大概是早早赶车,那对夫妇脸上都带着倦意,依偎在一起,紧紧抱着行李细软,女人靠在男人肩上,男人靠在女人头上,微微沉沉睡着。马车时不时颠簸一下,男人会眯开眼瞧一瞧,发现没什么事儿后又重新闭上眼,女人则是舒服地睡着,不被惊扰。一副温馨和谐的画面。

    刚上了车,稍作歇息后,叶抚就拿出提前装订好的册子开始记录他的“旅游日记”,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他全然将这处出行当做是一趟长途旅游了。像是写日记的那般,标落时间,“天元纪一千五百三十二年五月廿四”。天元纪是这方世界的统一纪令,也就相当于年号。虽说各个国家都有其不同的年号,但是为了避免时间上的错乱,由儒家统一制定了年号,称作纪令,如今便是天元纪一千五百三十二年。就单单这一方面,或多或少看得出来儒家在修仙界的地位。但凡能够统一制定标准的势力,总不会差的。

    叶抚知道出门在外,使用毛笔,不论是怎样的规格总有些麻烦,所以临行前就自己研究,按照地球老家钢笔的原理做了只笔。写起来还算顺手,模样也还是中规中矩。起初秦三月和胡兰倒是好奇他做的这笔,但是怎么使都使不惯,还是老老实实地用毛笔。

    用这简易钢笔就着墨水在纸上写字,有些时候总会让叶抚有在地球老家的感觉,难免还是有些怀念,以此缅怀一下也是极好。人嘛,总是得要点生活的调剂品。睹物思念也好,着手缅怀也罢,总归是聊以慰藉的事物,有是极好,没有也罢。

    即便是出门,平日里的读书和功课也依旧是少不得的。读书这件事,只有成为习惯才是正儿八经的读书。秦三月比起胡兰来更容易沉下心,上了马车知道已经是离开黑石城了,就不再去惦记书屋里的闲杂琐事,解开背包的绳索,从里面取出本书来,便安安静静地读着。有轻风拂过发丝,有阳光洒落肩头。恍然看去,她便是坐着就是一片祥和宁静的文学少女。

    乍一眼看去,叶抚才发觉秦三月在书屋呆了两个多月后,模样秀气了不少,加上时不时撩卷起垂落眼前的头发的动作,倒是挺符合“文学少女”的气质和形象。

    至于胡兰则是扭着身子,缩着小脑袋微微揭开帘子一点点,一对眼睛打量着马车外,官道旁的景色。因为筑基前,她准备十分充足,所以筑基完成后很快就稳定了身体的气机,看上去也就是个普通的小姑娘,带着一对好奇的眼睛看世界。

    “阁下应该便是城里三味书屋的那位先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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