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进城前的准备-《初唐大农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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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秋很想告诉小冬,抓到的那几只大兔子,未必就是这些小兔子的父母,但是,话到嘴边,还是收回去了,这孩子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父母不全,才更加想看到一个健全的兔子家庭。
兴趣爱好,能使人在一个方面有超出常人的进步,在所有孩子看到兔子只把它当食物的情况下,小冬想到养它,于秋就觉得,这孩子对于养殖小动物,肯定有一定的天赋,至少是个超出普通人的兴趣爱好者,会比别人投入更多的精力来研究。
于是,于秋摸了摸小冬的头笑道,“行,大兔子小兔子,就全部都交给你养了,如果你忙不过来,可以找村里的姐姐妹妹一起帮忙。”
得到于秋的许诺,小冬重重的点了点头,本来觉得非常沉重的脚步,也走的更加欢快了一些,眼看着天色渐黑,大家也快要走出山林了,于秋却是落后了两步,与赵七娘等妇人并行,问出了一个他刚来村子时就想问的问题。
“这些孩子们怎么都起的小名,他们就没有姓氏的吗?”
闻言,赵七娘面色一凝,想了想之后才开口道,“咱们村其实在十多年前的时候就叫寡妇村了。自喜儿之后出生的孩子,至少有一半并不知道谁是他们的亲爹,所以,后来咱们一合计,就都不给他们取大名了,免得其中一些孩子被嘲笑是野种。”
“这……”
于秋喉咙里好像堵了一根刺一样,硬是没有说出话来。
战乱的年代,妇人都是被乱兵欺凌的对象,这些寡妇们,得要多么的顽强,才能在这个世道活下来啊!
作为一个资深餐饮行业从业者,专业大厨,对于剥皮取肉的工作,于秋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一张完好的皮,可比一张被弓箭或者捕兽利器穿透过的动物皮要值钱的多,在于秋穿越之前,原主也是有近一年穿州过县的逃命经历的,对于一些东西的市价,他也有些了解。
黄鼠狼的皮比兔皮要值钱一些,一张好皮,至少能卖到三百文以上,刺猬没有几两肉,杀了吃不划算,卖到药铺,却是能有一个不错的价格。
目前整个河北之地到处都是战争状态,物价早已失衡,粮食和肉食的价格,都是十分高昂的,一只原本绝对卖不到一百文的兔子,现在至少可以卖到好几贯钱。
为何有这么高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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