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赏严罚,激励将士-《我真是大昏君》


    第(1/3)页

    不光杀敌有赏,受伤也有。但得是身体正面,后背挨刀,好象是逃跑吧?

    明朝的军功赏赐中:杀死敌军一人(获得首级),将官升一级,或得到五十两白银。

    说白了,对于想当官的士兵来说,这就是一个打怪升级的过程:士兵-五户-四十户-百户-千户-列将-游击-参将-镇将-副总兵-总兵-总督-都督(左右)。

    当然,由于是二选一,也就有人只要钱,不要官儿。

    在明朝,最出名的要钱不要官儿的家伙,可能就是满桂了。

    这家伙是蒙古人,骑射功夫很是厉害,入伍后每次参战,都斩首、截耳不少。

    可也不知道是他家庭困难,还是别的原因,首级都换了银子。干到壮年了,才混了个小小的总旗。

    如果不是运气好,被蓟辽总督王象乾看中,这家伙还在宣府砍脑袋挣钱花呢!估计干到退休,这家伙不死的话,能靠砍人成为宣府首富。

    当然,五十两银子在那个时候,也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换算成后世的货币,一两银子大概六百六七十两。五十两,嗯,将近四万元钱。

    关键是那时的物价不高,在京城不好的地段买套小院落,五十两也差不多够了。

    所以,斩首军功还是非常有诱惑力的。砍一个四万,一年工资出来了;砍两个八万,砍十个……

    只不过砍脑袋挣军功的难度很大,且有不少的弊端,这个以后再说。

    “熊经略,该您了。”内官收起圣旨,退后一步,伸手相让。

    熊廷弼拱了拱手,大步上前,台下数名亲兵上马,做好了环场通报的准备。

    “后金军残暴如野兽,破城必屠,沈阳、辽阳已有血鉴。现城已封闭,敌将来攻,已是退无可退,唯有死战到底,为妻儿家眷搏个衣食无忧……”

    熊廷弼的声音比内官可响亮多了,加上亲兵的重复呼喝,校场内的官兵都听得清清楚楚。

    “国有国法,军有军规。犯者,严惩不贷……”

    “畏死不前者,杀!”

    “临阵脱逃者,杀!”

    “抗令不遵者,杀!”

    “惊呼骚乱者,杀!”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