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动手-《穿梭诸天的军火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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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好下手对象后,杨翼飞自一百姓家中偷得一身衣服,一双布鞋,一顶瓜皮帽,一条布巾,特种兵当小偷,要是还能被人抓住,那他也不用混了。

    得手后,杨翼飞便从南城门出了扬州城,到城外长江中好好洗了个澡。

    虽然已是深秋时节,但白天还没那么冷,水温可以承受,杨翼飞将皮肤都搓得通红,总算将一身泥垢搓洗干净。

    那一身已经只能称之为破布条的迷彩服,以及里面的体能训练服,都被他扔掉了。

    穿上不怎么合身,但总比破迷彩服好得多的衣裤,套上长袍马褂,戴好瓜皮帽,杨翼飞总算稍稍解决了御寒的问题,身上舒服多了,好在鞋子刚刚合脚,不影响他的行动。

    不过这样一来,他看上去也不再像是一个叫花子,身上再无那股馊味,倒是少了层“保护色”。

    但也无妨,反正他在扬州城也待不了多久就要离开。

    换上衣服后,杨翼飞回转扬州城,找了条偏僻的巷子猫着,一边闭目养神,一边静候夜幕降临。

    ……

    夜,天空阴沉,月亮星辰都被乌云掩在其后,没有一丝光亮,正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翼飞靠坐在墙根睡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喧闹了一天的扬州城早已安静下来。

    站起身伸个懒腰,杨翼飞从休息的巷子中走了出来,往万胜赌坊的方向摸去。

    他小心掩藏着身形,避开一波波巡逻的官差,这清朝前期,对宵禁的执行是非常严格的。

    《大清律令》: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务急速、军民之家有疾病、生产、死丧,不在禁限。

    意思是说,在京城宵禁时间到了后,也就是晚上八点十二分(一更三点),晚钟响起之后,早上四点十二分(五更三点),晨钟未响之前,若还在街上走动,便要被抽三十鞭子。

    二更之后到五更之前还在街上的,抽五十鞭子,而京城之外的城镇可以轻一些,却也要被抽。

    只有公务在身、或生了急病、要生孩子、要办丧事的,不在宵禁限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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