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尼克-弗瑞住在华盛顿特区,靠近宪法大道的一栋单人公寓里。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窗户,他的身体像是装了弹簧一样,猛地从床上翻身跳起。 右手伸向床头的柜子,及时按下准备发出刺耳声音的闹钟。 “妈惹法克!第一天入职可不能迟到!” 年轻的弗瑞一边说着口头禅,一边迅速冲进盥洗室。 花了十分钟完成个人卫生,他对着镜子露出一口白牙。 穿上一身普通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后面一步可以省略。 弗瑞以前读书的时候,发现自己很有成为一名黑人歌手的潜力。 他曾经留着爆炸头,抱着一把电吉他,在社区学校举办的活动上放声嘶吼,结果差点被轰下台。 从此以后,弗瑞失去了歌手的梦想,剃掉那头膨胀如一团云的爆炸头发,换成清爽的寸头。 很可惜,眼下还没有说唱(rap)的形式,盛行的是爵士乐和摇滚音乐。 否则以弗瑞的种族天赋,说不定还能出道成为偶像。 “来一份热狗!记得加辣肉酱!” 弗瑞急匆匆地走出公寓,跑到街道对面的热狗摊上买了一份早餐。 他所住的是一个非裔黑人社区,环境并不好。 帮派分子横行,楼道里始终飘着一股难闻的气味,隔三差五还会闹出入室抢劫或者盗窃的犯罪事件。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房租够便宜。 “你看上去像是中了乐透大奖。” 摊主把分量十足的辣肉酱热狗递过去,很明显这是特殊对待。 以前他被帮派分子敲诈勒索的时候,弗瑞帮过忙,阻止了对方的行为。 作为黑帮嘴里的“条子”,他对那些街头小混混还有挺有威慑力。 “跟那个差不多。鲁比奥,你最喜欢的明星是谁?” 弗瑞咬了一口洒满酱汁的热狗,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 “贝蒂-佩吉!她太性感了,我几乎每天都会对着她的海报做……” “男性!我是说男明星!拜托,鲁比奥,我可没兴趣听你说自己是怎么弄传统手艺活儿的。” 弗瑞连忙打断了对方,他家里也有贝蒂-佩吉的性感海报,但最多就是睡觉之前看上几眼,然后争取做个旖旎的美梦。 “呃,大概是克拉克-盖博,我很喜欢他的那部《一夜风流》。” 摊主挠了挠头,说起男明星,他就没有谈及女明星的激动心情,表现得很平静。 “那你可以认为,我马上就要跟克拉克-盖博见面了——给自己的崇拜对象工作,这跟中了乐透有什么区别?”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