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伸张正义-《吾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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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同样让菲尼克斯越发的偏激,哪怕其本身就嫉恶如仇,但却远没到达现在这个程度。

    菲尼克斯可以反抗,但他却并不想。

    何不做下去呢?何不去主持正义呢?这些,不都是他所追求的么?

    带着这样的想法,他决定杀人,而一旦作出决定,他所需要的,只是杀人的技巧与方法,还有如何脱罪。

    在档案上做好记录后,他又从床铺下拿出有黑色牛皮套的日记本,开始用方块文字记录这一天的生活:

    814年2月14日

    晴

    微风

    又一次见证了不公,又一次看到正义没有降临,对于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来到这个世界又能做什么,越来越迷茫。

    幸运的是,今天发生了一些奇妙的事情,但我不能确定那是幻觉或是什么,像我这样执拗的人,总是更容易出现幻听幻视。

    但我已经决定,由我自己来主持这场正义,我会公平的进行审判,并且保证不会残忍的对待他。

    他掠夺了四个人的生命,我将会掠夺他的生命作为惩戒……

    ……

    接下来的几天,菲尼克斯如往常一般生活,只是偶尔会去加盾路上走一走,去看望自己的母亲。

    加盾路,一个听起来很有钱的路。

    加盾,是绅士们最喜欢使用的货币,五个加盾,足够一个贫穷的四口之家生活一个月。

    但绅士们更喜欢使用它享受一次精致的两人午餐,或是下午茶。

    12个斯蒂法等于一个加盾,穷人喜欢斯蒂法,富人喜欢加盾。

    经过一个星期的踩点,2月22号这一天,菲尼克斯出门前在怀中揣了一把无柄短刀。

    他如往常一般参加了一次庭审,庭审内容是关于三个贫民窟的孩子为偷一块面包,打碎一扇彩色琉璃窗的案子。

    面包不值钱,但彩色琉璃窗足以毁了三个孩子的人生,虽然即便没有这扇玻璃,他们的人生也已经毁了。

    三个孩子被判刑入狱十年,他们的青春要在带着脚镣做着苦力的日子中度过。

    这与之前的案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加坚定了菲尼克斯主持正义的决心。

    庭审结束,与莫德斯唏嘘了一下三个孩子的未来,菲尼克斯便以看望母亲的名义走向加盾路。

    躲在阴暗的巷子里,换了身行头的菲尼克斯用软布大帽遮住自己的脸。

    对破烂又充满肮脏生意的加盾路来说,他这样的打扮并不显得突兀。

    等了很久,就在菲尼克斯觉得维纳布尔斯今天可能不会来了的时候,目标出现了。

    一如往昔的绅士模样:

    灰色的羊毛正统西装,里面搭配着同样色调的马甲,手上拿着圆头手杖,踏着稳健的步伐。

    只看样子,谁又能想到这是手上有四条命案的杀人魔呢?

    “乔恩·维纳布尔斯先生。”

    菲尼克斯从阴暗的角落中走出来,确定左右没什么人注意,小声的召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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