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旧友-《都市之战神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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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此人自称老狗,沈风才是蓦然惊觉,同时眼中也是少有的绽放出一抹光彩来。

    老狗!这名字可是已经有四五年没有听过了,想不到居然会在这里碰到这个家伙!这家伙不是在金陵吗,怎么什么时候来江城了,居然还会出现在这里?

    看着眼前的这个穿着皮夹克牛仔裤,头发披散胡子拉碴,明明只有三十岁出头,但看上去却仿佛已经有三十五六岁样子的男子,沈风实在是没有办法将他与脑海中的那个老狗的样子重叠在一起。

    看着老狗的背影,沈风的脑中不禁回忆起了五年前的时光。

    那时候,他才不过十七八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再加上有着师父护着,自然就成了部队里的刺儿头,而部队里属于沈风班长的老狗,对于这个刺儿头自然是倍感头疼。

    老狗原名苟显,是沈风那一班的班长,比沈风那群兵打个七八岁,平时对他们也比较严厉,因此一来二去的,便被自己的兵冠以“老狗”这个恶名,起初老狗还能仗着自己是班长把这群新兵蛋子管住,可是人家私下里还是这样称呼老狗,屡禁不止,索性,老狗只得接受了这个称号。

    对于这个老狗,当时的沈风自然是心中不爽,毕竟若是论枪法、论格斗、论侦察、论体能,沈风都是整个班里乃至整个排整个营数一数二的,可是这样的一个家伙还是对自己严厉无比,仿佛自己差他几千块钱似的,这让沈风如何受得了?

    索性,沈风直接向老狗发起了挑战,果不其然,枪法、格斗、侦察、体能,老狗全都输给了沈风,颜面扫地,而在最后,在大肆的宣扬之下,沈风与老狗进行了最后一场比试:斩首行动!班里算上沈风与老狗一共十二人,为了公平起见,二人采用抽签的方式,每人抽出五人担任自己的队员,而沈风与老狗分别担任两队的指挥,二人就此展开了一场实战演练。

    谁能将敌方指挥斩首,谁就获得了这场比试的胜利。

    而让沈风自得的,便是班里除了自己之外枪法最好、脑子最活的家伙自然是毫无疑问的分到了自己这边,此战,沈风自然是志在必得,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这个老狗班长被自己全项碾压的样子。

    然而,老狗却依旧是那副模样,笑着看着沈风:“只有比完了才知道结果。”

    ,一如此前的种种比试之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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