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补足短板?-《天命萤惑》
当年和他父亲一起失踪在沙海中的那些队员们的家属里,大多数生活都不好,原先是林家自顾不暇,如今林家开始重新崛起,林母要求他尽可能地拉这些人家一把,这也算是为他重新聚拢人心,打造新的团队。
对于母亲的这一想法,林志宇自然是举双手赞成。他自然不会一直屈居人下,那样未免也太对不起上天对自己的眷恋了。而打造这个位于新克拉玛干沙漠外围边缘的补给点,就是他计划的第一步。
只是,买地花不了多少钱,但是想要在这里建设出来一座补给点,所要花的钱就不是一个小数目。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大多数都必须要从外面艰难地运输进来,建成之后,也需要不断地从外面向这里运送除了水之外的所有的物资,前期投入将会是相当可观的。如何筹集到这一笔钱,是个问题!
同时,如何保证补给点的安全,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明州是法治之地,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却不是!提着脑袋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人里,绝对不缺少亡命之徒,一言不合拔枪相向的大有人在。如果说不能够保证进入补给点的这些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个补给点也难以做大做强……
林志宇在这里心里盘算着,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一边烤着火,一边凑在一起低声地窃窃私语。
“七哥最近怎么每看到枯死的老树都要这样围着转几圈?”平武佳看向林志宇的目光里透着几分好奇。
林志轩从马背上的行李包里翻出个小锅来,倒了些水进去,又丢进去几块肉干,架在了火上。进入了冬季后,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气温骤降,白天的气温也往往在零度上下,到了夜晚,更是降到零下二三十度。跑了这一路,能喝上一口热气腾腾的可口肉汤,那种舒爽感觉从口到胃再到全身的扩散过程,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想知道?”林志轩侧脸看了平武佳一眼道,“回都里请我吃一顿馆子,怎么样?不用太好,也不能是路摊啊。”
“成交!”平武佳毫不迟疑地道。自从林志宇当上这副队长以来,他们这些队员们每次出任务收获都颇丰,一点饭钱他还是不心痛的。
林志轩一边搅合着锅里的汤,一边轻声地道:“想要当一个合格的领队,武力那是不用说了,就算不是出类拔萃顶尖尖的,也得比大多数人要强吧?”
平武佳深表同意地点了点头,林志轩面有得意地继续道:“我七哥枪法、箭法、骑术、寻觅猎物的本事你也都看在眼里了,在咱们队里是这个!”说着一挑大拇指。
平武佳眨眨眼,虽然他很想反驳一下林志轩,打击他那股嘚瑟劲,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林志宇在这几方面的能力,除了骑术夸大了点,确实已经堪称全队之冠,就是冯得禄说起来,也是对林志宇赞不绝口。枪法能够在数百米之外,准确地击杀葵青沙蚺;一张六石强弓,整支队伍中能够将其拉到七成开的人都没有,箭法可以射杀数百米高的飞禽,就这两项,就足以令林志宇傲视同龄人了。
“管理能力,也不必说了,现在咱们队大小事务基本上都是我七哥在处理。”林志轩越说越是兴奋地道,“我七哥现在最大的短板其实就是一条,野外寻找水源!只要把这一条掌握了,没准再过了两三年,我七哥他就能够独当一面,自己当领队了。”
平武佳恍然大悟,不得不承认,林志轩说得确实是有道理。看向林志宇的目光里,自然也就又多了几分崇拜——以林志宇的年纪,就是再过三年,也不过是二十岁上下,青云都里大小家族,众多商号,再加上官面上的,每年组织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队伍数以百计,但是二十岁上下的领队,至少在近三四十年里绝对是没听说过的。
林志宇届时要是真的能够成为独领一队的头领,那可真是在青云都里独一份了!就是怀乐县、新宣府里,林志宇也要少年成名了。
要知道,能够在青云都独领一队进出新克拉玛干沙漠,就是进入军中,也足以上手就担任一个尉官了!
无论是联邦军还是各州的自辖军队,虽然每年的伤亡率一直都居高不下,但是也得承认,军人的待遇那是真的好,受伤或者抚恤也真是丰厚。所以,不愿意当兵的大有人在,但是想从军为家族搏一个未来的人,同样是络绎不绝!
林志宇微微地摇了摇头,以他的听力,虽然离着有几十米的距离,两人的窃窃私语他也是听得一清二楚。当领队的想法他现在倒是没有,他还没有自狂自大到认为自己的能力足以胜任领队这一重任。但是说他是在野外寻找水源,这倒是让林志轩说对了。
他现在正在寻找潮意最浓的那个点,也许那里就是一个泉眼,只是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堵上了。如果说能够顺利地找到,那就省了后续打井之类诸多的麻烦了。而且他怀疑这里的地下应当是有岩层,隔绝了地下水和砾石层,这才使得泉眼被堵塞之后,这些树木的树根又无法穿透岩层汲取水份,时间长久了,自然就枯死了。
经过他这一段时日以来孜孜不倦地实验,对于如何通过乾坤珠感应寻找野外水源,林志宇已经是相当地熟练了。绕着这八株老树转了三圈,林志轩开口叫他过去喝汤吃饭的时候,林志宇心里已经划出了一个大概的方圆二十几平米的范围。
三人围坐着火堆,喝着肉汤啃食着干饼,将一锅汤吃了个干干净净。三人带的水也充足,又倒出来一些洗了锅碗,重新收拢好放到了马背上。
“七哥,咱们下来是往回走,还是继续向前?”平武佳一边给马紧上鞍带,一边随口问道。他们这一次出来,一路上并没有刻意地寻找猎物,又是戈壁滩,所以马速甚快,所带的食水足以供他们向新克拉玛干沙漠内地再前进个两天。
这戈壁滩上虽然也有一些猎物,但是价值却远不如沙丘地带的猎物,而且他们三人三骑,也没有带驮马,很多猎物即便是射杀了,也只能取其身上最有价值的部分,其余的就只能遗弃在这戈壁滩上了,令人甚感惋惜。所以一路上他们也放过了很多的猎物。
虽然即便就是这样回青云都去,三人这一次的收获也算是说得过去,但都跑到这里了,食水又充足,平武佳就难免想到沙丘地带看看。有林志宇这个好枪手,要是能够打到一两条葵青沙蚺就再好不过了——葵青沙蚺虽然像蛇,但是却没有冬眠的习性。
林志宇如今已经在陈氏狩猎堂里被人称为“葵青杀手”了,就是因为他每一次出任务,少则带回一条,多则带回四条葵青沙蚺,令他人都为之眼热不已。因此,即便是没有萝卜一事,狩猎堂对林志宇那也绝对是高看一眼!
林志宇看了一眼林志轩,他自己倒是无所谓,能够再找到一个合适的水源地,这一趟出来的收获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很令人满意了。
多一条少一条葵青沙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几金元对于如今的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大数目了。
“七哥要是不反对的话,我们不妨再向前走一天,明天再返回。”林志轩会意地道,“刚好回去休息三天,我们队也应当去堂里接新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