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哥谭市-《魔戒骑士的奇妙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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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见到了蝙蝠侠,那么这座城市的真面目也显而易见了。
哥谭市(Gotham City)。
一个在美漫世界鼎鼎大名的犯罪都市,如果将超人出没的大都会看作是金庸武侠的话,哥谭就是古龙武侠,就是吃颗糖炒栗子都会死的那种。
当然,哥谭市有没有糖炒栗子这还另说,因为这里是一座美国犯罪都市,在前世,有一句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梗。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做为许多著名超级罪犯的故乡,这里的犯罪状况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享受小丑的剥皮套餐,稻草人的毒气盛宴,运气好点的话能遇上黑帮大佬的火拼。
至于抢劫?那真的只是小意思而已。
就比如现在,雷尔夫暂且逃离后,为了躲避蝙蝠侠的追踪,都是在小巷里乱串,结果一个晚上就遇见了四起抢劫案件,全都带枪的那种。
算是让他狠狠的开了眼界。
因为语言不通加上是个黑户的原因,他也没有时间去找旅馆,好在,还有卖夜宵的地方,随便买了点热狗,找了个商场顶楼天台,算是凑合一夜。
【话说你为什么对那个人这么紧张?虽然穿着很怪异,但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至于吗?】
“至于吗?扎鲁巴,别小看那个人,在这个世界里,武力上能碾压他的比比皆是,但想要彻底战胜他,基本上不可能。”
雷尔夫咬了一口热狗,对扎鲁巴解释道。
的确,蝙蝠侠只是个普通人,但只要对他稍微了解一点,恐怕都不敢这么看,别的不说,那是连达克赛德的欧米茄射线都能躲过的家伙。
至于达克赛德是谁?
那是一人就能对抗整个正义联盟,不靠氪石就能干翻超人的存在,他的欧米茄射线,做为急速者的闪电侠跑个半死才能勉强躲过,钢铁之躯的超人,硬接了一发直接昏死。
但蝙蝠侠呢?硬是靠自己的闪避直接闪过了欧米茄射线,这一点就连达克赛德都感到惊讶。
更不用说因为计划泄露,导致整个正联被干翻的历史了。
这样一尊大神,由不得雷尔夫不重视。
【嘛,听你这么说,那个人还挺厉害的?】
“不止他自己厉害,这座城市的水都很深,其实我们和他并没有什么冲突,在对抗霍拉的事情上还能联手也说不定,但我现在担心的是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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