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倒不是说没见过烟村人家,不过,先不说契夷边陲村镇风格与鸣雷帝国迥异,而且邹风每次见到,都是以屠夫身份去屠村屠镇的,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 邹风这一生至此,早就在一次次与战友的浴血奋战、生离死别中,用执着与坚毅烧死了所有的幼稚和任性,斜月三星那片荒野,早就已经长满了冷漠和清醒。 “爹!娘!我回家了——” 余淡的呼喊声让邹风回过神来,听着已经无比熟悉的余淡嘴里发出完全陌生语气的呼喊,邹风忽然有种自惭形秽的卑微感。 “我还带了个哥回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初升的孤独寂寞被一种陌生的情绪淹没,杀人时从来眼都不眨一下的邹风心尖前所未有一颤。一直以来,“被需要”这种感觉就只有石字军能给邹风,而现在,不去谈如今二人难以论定的石字军夜狼营身份,余淡本身给予了邹风这样的感觉。 老余难以置信的看向在田埂上奔跑而来的余淡与邹风:“鱼蛋?鱼蛋!你咋回来了?你娘我们昨天才收到你寄来的信,你不是在西疆吗?”说罢看向邹风:“这个小伙子是?” “老余,是谁呀?”老余的婆娘手里拿着锅铲走出灶房门,见到余淡,惊喜道:“娃儿!你咋回来了?” 忽然想到余淡很有可能是从西疆边境调回苍云郡,激动道:“苍天有眼,武侯开恩!你是不是调回来了?” “娘!”余淡欣喜的唤了一声。 老余的婆娘走近伸手抚向余淡粗糙的脸颊,呢喃道:“苦了你了,娃儿。不过,倒是又长高了些。”余淡没回答心底极其在意的事,老余的婆娘复问一遍道:“娃儿,你是不是调回来了?” “娘,进屋了再慢慢说。”说罢,余淡将邹风从身后拉到身边,伸手邀上邹风的肩膀介绍道:“这是邹风,我们都叫他疯狗,是我的战友兄弟,长我几岁,虽然我平常从来没叫他哥,但是在我心底,他就是我哥。” 邹风不太自然的招呼道:“叔,婶。” 听到邹风对父母的称呼,余淡笑道:“爹、娘,我有任务在身,正好路过苍云,就来看你们一眼,另外,想在你们的见证下,跟疯狗打个老根。” 打老根,是苍云郡的方言土话,意指结拜为兄弟。 老余的婆娘还没来得及说话,老余就沉下脸道:“余淡,任务在身,你不去做任务,跑回家来做甚?公事私事拎不清,有你这样当兵的?” 早听余淡提起多次,老余是西疆游弩军团夜狼营斥候老卒,邹风立正站直如枪,猛一下敬起军礼,朗声自介道:“石字军游弩军团夜狼营伍长,邹风!” 老余回以标准军礼:“石字军游弩军团夜狼营斥候老卒,余壮。” “班长好!”邹风放下敬礼的右手,大声道。 老余白眼道:“狗屁班长,我是斥候,你是伍长,你才是班长。” 出身同营的战友没有过多的在细枝末节处纠结。 “叔,余淡我们身上的任务期限尚够,所以我才同意余淡回一趟家的。”邹风解释道。 老余点了点头,看向余淡不满道:“兔崽子,要是你自己说,我肯定当作新兵蛋(和谐)子耍滑头,少不得要给你一顿军棍,不过,既然是你的伍长说的,我就勉强信你。军令如山,来不得半点马虎,你要谨记在心。” “是!班长!”余淡同样敬起军礼,高声应答。 老余听罢愣了一下。 在余淡小时候,老余总跟余淡说起军中往事,小余淡在知道行伍之间,称呼不知名上级就是以“班长”称之后,哭着闹着要叫老余“班长”,不过,老余一向不认,说余淡乳臭未干,等真有本事能到西疆去,再认他那声班长。 老余心底满是欣慰骄傲,握拳一下捶在余淡胸口:“好小子!” “你们这几个大头兵,别在家外面傻站了,正好今天清早老余挑了一只冠子最红的大公鸡杀了,还一口没碰过呢!快进家来!”老余的婆娘招呼众人进了屋。 向来随意不让老余点煤油灯的老余婆娘主动的端来煤油灯,随手拾起灶台上的棍签将灯芯朝上挑了挑,扭头朝老余道:“老余!火折呢?” 平日里几乎没有机会点灯,老余眼睛一亮,主动接过煤油灯,掏出火折点燃,灶房里亮起更加明亮的火光。 老余踮起脚,将煤油灯挂到灶台上被黑烟熏得漆黑的一根木勾上,继而就要吹灭在灶台上的蜡烛。 “有客人来,别那么小气好不好?”老余的婆娘骂骂咧咧的拍了老余一下。 老余“嘿嘿”傻笑着“哦”了一声。 “没听咱家鱼蛋说,要跟他伍长打老根吗?那么大件好事儿,家里敞亮点多好,你别吝啬兮兮的行不行?”老余的婆娘一边念叨,一边已经烧好灶炉,端来一锅未曾动筷的鸡汤。 余淡提起坛箩上的绳,将酒坛朝老余一递笑道:“爹,自从进了门,你的眼睛就没离过这酒坛,给,就是你最爱喝的那家杏花酒。” 这一夜,余淡与邹风在老余与婆娘的见证下,喝过三碗血酒,打成了老根。 余淡与邹风听喝得兴起的老余聊起许多夜狼营往事,其实老余说的那些,余淡基本都听过,毕竟老余从余淡小时候开始就在说。只不过,这一次,余淡有了很多不同于往昔的感受。 当邹风与余淡跟老余提起,如今西疆大营里,石字军的装备更上楼层,就拿夜狼营的游驽来说,相隔三十丈都还能伤敌,老余激动不已的责骂余淡没带一把回来给自己开眼。 极为默契的,老卒没有向新卒询问半点关于任务的事情,却莫明嗅到了一丝不祥的气息。 喝得脸颊通红,眼睛半眯的老余跑回房间里,在盛放自己军功章的宝贝盒子最底翻出一张护身符,从中一撕两半,分别送给两个儿子。说是曾经陪伴自己整个军伍生涯的护身符,灵验得很,每次在战场上遇到危机,都能化险为夷,更保佑自己退伍时都能四肢健全。 “现在我把它分成两半,送给我的两个儿子,效力估计是减了些,反正,以后你们可以断手断脚,但是一定不能送了命,一定要回来给我抬棺材。”老余咕哝着说完这句话,就一下从板凳上朝后醉倒,好在是各坐两旁的邹风与余淡眼疾手快的扶住。 在老余的婆娘不停咒骂老余说话不吉利,抱怨老余贪杯喝醉,实在少脸时,仰倒在余淡与邹风怀里的老余微醺的睁开一只眼,满脸得意的左右瞥了两个儿子一眼,而后,竟然直接就打起了呼噜。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