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一一节 来呀,讨伐宛城-《绛色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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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安城内,有去过宛城的小商。
小商说出了他所知道的。
“各位,宛城有新规矩。叫定额制,比如烧瓷的坊,烧多少碗、烧多少碟子,宛城的官会给你一个数额,不得超出这个数额,但也不能低于数额的范围。而后这一片几个坊负责供应那个县,都是有分配好的。价格却不管,但不允许各坊联合定价。”
有人就问了:“税呢?”
“听说有专人负责各行计算,陶器的税是价值千文收四十文,瓷器是收九十文。酒是一千文收三千文的税,盐、粮免税。自家编的席,每月五张席之内免税,五张至十张,每张席两文,超过十张依工坊定税。”
宛城的酒税是临安的三倍。
临安就是一倍的税率,宛城直接就是三倍税。
有小商说道:“酒的税有点高,不过咱平头百姓也不靠喝酒过活。”
那位便说了:“还有更高的呢。”
“更高?”
“对,订制珠金镶玉华服的,最高收到七倍的税。”
马上有人反驳:“你别胡扯,这个我知道。那叫一成商税、二成流转税,三至七税奢侈品税,奢侈品税有专项账户,而且支出公开,用于孤老、幼教、妇弱保障支出,各村宿老可代表普通各户去查账。”
这消息一传出来,小商人不罢市了。
也不闹了。
很显然,大宋现在的税制就很坑了。
大商经营着禁榷的货物,税少的可怜,小商人开店要交各种钱,税看似不多,乱七八糟加起来,好多。
一群小商人间还列了一个比较用的图表。
临安的酒,普通的一斤二十文,但他们都懂,实际上十二文交给了朝廷。这算是一点二倍的税。
宛城的酒最便宜的三十文一斤,二十三文交给了宛城官府,这超过三倍的税率。
酒是可以不吃的。
而盐。
临安城眼下官盐四十文一斤。宛城的盐十八文一斤。
不提禁榷范围的货物,只说之外的。
竹席。
临安这边是过税两分、住税三分,加起来约在百分之五,店铺的各种杂费,每个月根据店铺的大小,几千文不等。
宛城呢,阶梯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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