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砰! 书房的窗户突然被一团黑影从外面撞开。 残暴且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 是返魂尸中的精锐——变异魔童! 陈勾瞬间从沉思中回神,陨落之光引来的第二波客人到了。 但不是他苦苦等候的昆兰,而是血祖的爪牙! 显然,他从来没有交易的想法,直接抢夺才是他一贯的作风。 一只,两只,三只……五只,六只! 足足六只身材矮小,但面目狰狞,速度奇快的魔童直接从窗口跳跃进来。 “嘶嘶……” 房间内,响起恐怖的怪叫。 魔童与其它返魂尸不同,他们从不直立行走,取而代之的是四脚着地的猛兽姿态。 爬到书柜、雕像乃至吊灯等各个制高点,围绕着眼中的猎物打转。 几秒钟的时间就把陈勾和亚伯拉罕包围。 “血祖怎么培育出这么多魔童的,难不成整个纽约的聋哑儿童都被他一网打尽了?” 陈勾思索之际,亚伯拉罕已经直接冲向最近的蹲在书桌上的魔童。 他拔出藏在拐杖里的银剑,登时整个房间的空气为之一肃。 那只魔童在最后一刻跳了开来——他的动作机敏又迅速——但亚罕拉伯也展现出与年龄不符的矫健和迅猛。 并且他经验丰富,似乎料到魔童的下一步动作,银剑偏离三寸,早就在魔童闪避的方向等着。 当魔童感觉到危险时,剑尖已经划过了他躯体的侧面。 这一剑切得够深,足以让魔童结束跳跃的动作,踉跄着重新落到书桌上,伤口涌出白色血液。 返魂尸很少会感觉到肢体的疼痛,但如果攻击的武器是银时,他们就会疼痛。 于是受伤的怪物扭曲身子,抱住了侧腹。 就趁着它注意力不集中的刹那机会,亚伯拉罕猛地挥剑,沿着魔童的下巴划去。 魔童本能的向后仰头,看起来剑尖已经够不着它。 但就在这时,银剑前方突然出现一只白色的狼头虚影,一口咬住魔童的脖子。 立刻在瞬间让他的脑袋跟脖子和肩膀分家。 下一刻,头颅掉在书桌上,然后又滚到地板上,断口处竟然光滑如镜。 旋即无头的尸体则“砰”的一声,硬挺挺向后倒下。 在陈勾看来非常难缠的一只变异魔童,就这样被亚伯拉罕轻描淡写杀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