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收拾他-《我的老爸是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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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晨很激动,因为家里穷,他上小学的时间比大家都晚了几年。

    那时候的他正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看到邹胜男第一眼就喜欢邹胜男那条高傲的马尾辫了,那时候的邹胜男就十分勇敢坚强,比同龄女孩身材高挑不少,金晨总是围着邹胜男转。

    虽然在金晨的记忆里邹胜男是十分美好的,那段时间也一直不能让金晨忘怀,可是在邹胜男这就是另一番风味了。

    她当然深刻的记得金晨,因为这个男生是自己从小到大最讨厌的男生,没有之一。

    至于讨厌的原因,大概就是金晨总是去抓一些虫子,偷偷塞到邹胜男的书包文具盒之类的,把邹胜男吓哭好几次。

    还有很多次,金晨在打篮球,邹胜男碰巧路过篮球场,金晨就故意用篮球砸向邹胜男。

    偶尔金晨还会诋毁邹胜男的长相,说邹胜男长得丑之类的。

    这类事情实在太多了,邹胜男根本回忆不完。

    她只记得那段日子简直就是邹胜男的噩梦,她甚至差点因此转了学。

    “当然记得。”回忆完这些,邹胜男阴阳怪气的回答道。

    “那你还记不得记得这个?”金晨伸出自己的左脸,仔细一看才发现,金晨的左脸上有一道大概三厘米的疤痕。

    这件事邹胜男也是记得的。

    邹胜男自幼习武,从小就非常有天赋。

    金晨哪知道这些,有一天放学,金晨偷偷跟踪邹胜男,想和邹胜男开个玩笑。

    趁着邹胜男走进一个小胡同,金晨拿着一个袋子想要套在邹胜男的头上吓她一跳。

    谁知道邹胜男反应灵敏迅速,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随身携带的小刀,直接划破了金晨的左脸。

    这还是因为邹胜男转过身后发现是金晨,力度松懈了一些呢,如果邹胜男反应慢点,估计金晨的脸都要被豁开了。

    邹胜男白了金晨一眼,说自己记得。

    金晨没感受到邹胜男的嫌弃,而是嘿嘿一笑。

    他挠了挠自己的脑袋,说自己这么多年来总能想起邹胜男,但没想到会有机会再见到她。

    “我真是太幸运了。”

    金晨由衷的感叹道。

    “哦,是吗?我怎么觉得小邹有点不幸呢?”

    方宇看出来邹胜男的厌烦,帮邹胜男反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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