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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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宏飞不怕他搞事,这个旧仓库没有任何值钱的玩意,只有几张破桌椅。晚上不怕闹鬼的人随便来,以前有段时间小门没上锁,真有人来这里练胆。

    仓库里目前只有三个吊灯,全是小电灯泡,夜里灯光昏暗,一般人不敢来。开灯的时候还好点,晚上断电了如果人还在这里,那气氛就是“你也说聊斋,我也说聊斋”。

    只是离开仓库还不够,在杨宏飞的建议下,两人走出了一百多米远,找了个安静的地方,这里有几棵树,没有人。

    “真有必要走这么远吗?”梁坤拿着唢呐,表情呆滞。

    杨宏飞憨笑道:“有必要,因为你毫无基础,想吹好唢呐需要一段时间练习。许诗纯不是很喜欢唢呐的声音,如果你练习时吹的很难听,她肯定会不高兴。”

    你还敢更卑微点吗?你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_╰)╭

    杨宏飞渴望梁坤能理解自己,画大饼说:“如果你愿意坚持下去,明年这里由你做社长。我和许诗纯今年都上三年级了,她是市场营销专业,明年八成得出去实习不会来了……我也得准备出去实习、找工作……你能明白吗?”

    “我很明白。”梁坤翻了个白眼。

    一些男人遇到喜欢的女人时,会费尽心思去讨好她,关心她,关注她的一举一动,喜怒哀乐。他们愿意把自己拥有的都给对方,为了表示真心,甚至可以抛弃底线和自尊。这样的男人在感情中,有一个很不好听的称呼叫做“舔狗”,这种行为被称为“跪舔”。

    他们以为自己做到这种程度,女人肯定会非常感动,迟早会答应自己的求爱。其实,大部分女人对这种行为是非常鄙视的,甚至是无比厌恶,谁愿意被不喜欢的人长期纠缠?

    在大学时代这种人特别多,燕大的高材生也不例外。因为大部分年轻人不知道该怎么追求女生,容易犯傻。

    梁坤帮不了杨宏飞,重生以来还没完成过帮忙追人的任务呢。因为他也不知道怎么追女生,他只会做自己,然后顺其自然。前世他交过三个女朋友,全是对方更喜欢他。

    梁坤猜测这是古乐社没人的一个原因,这里其实是许诗纯社,成员加入后无论做什么事,首先得迁就这个冷冰冰的美女。如果演奏其他乐器会打扰许诗纯弹古筝,其他人还怎么玩?会乐器的人加入不久可能就退出了。

    至于许诗纯为什么加入,大概是对这个仓库感兴趣,她一看就是喜欢安静的人。

    杨宏飞开始教梁坤吹唢呐,先是熟悉吹奏的基础。梁坤很快就成功吹响了,然后杨宏飞给他找了首最简单的民歌让他学吹曲子。

    杨宏飞教的很认真,梁坤学的很迅速。仅两个小时,他的唢呐吹奏d级技能就增加了4%,加上之前看书学习,总共达到了14%。

    时间过的特别快,一会儿就到晚饭时间了,梁坤的生涯首次社团活动在户外圆满结束。

    梁坤约了三个舍友在食堂见,一起吃晚饭。三人都对他练唢呐的事很好奇,但他不好给他们展示成果。要是在宿舍吹这玩意,全楼的人都能听见。

    饭后,梁坤拿着一支d调唢呐又去了仓库。他的勤奋程度让舍友们完全无法理解,学乐器只是爱好,用得着比学专业课更努力吗?

    和他预料的一样,天黑后仓库附近除了他以外,一个人都没有。

    他借着月光,摸索着用钥匙开了小门,进屋后立即打开了三个吊灯。即使灯都开着室内的光线也比较暗,和白天时感觉完全不同,阴森森的。

    在这种环境下,确实更适合玩笔仙一类的游戏。梁坤却不觉得恐怖,随手关上了小门,让屋内变的更加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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