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卷 离殇之歌 引三 清歌-《天门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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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叶清宁软软的回道。

    “那你不要睡!”男人再次威胁。

    “嗯,不睡!”叶清宁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整个小脑袋无力的抵在男人宽阔的肩膀上,随着男人的走动,左摆一下,右摆一下。

    “唱歌。”叶清宁迷迷糊糊的哼唧。

    “唱歌?好啊,就怕你听不懂,我只会英文诗歌。”男人费力的回了一下头,挤出笑容,轻声的说道。

    “我能听懂。”叶清宁声音很小,被风一吹就消散了,可男人依旧听到了。

    “那好,我唱英文,你来翻译,不然我不信你能听懂,你要是听不懂,可不就让我白费力气了。”男人耸了耸肩膀,让将要再次昏过去的叶清宁摇的醒了醒。

    “forget    me    not,do    you    know,    my    beloved。”男人沙哑的唱道。

    “叶清宁,该你了,这句歌词什么意思!”男人回头看了一下,还用肩膀抵了抵背后的双眼迷离的女孩。

    “我的爱人,你知道吗,不要忘了我。”叶清宁磕磕绊绊的翻译道。

    “哇,外语听力这么好!”男人惊叹了一句,然后接着唱道:“of    a    dreamy    flower    called    forget    me    not,whose    color    is    a    mysterious    blue    ?the    color    of    heaven。of    the    celestial    firmament,the    hue    of    galaxies    beyond,the    color    of    love,know    or    not    know,forget    me    not。”

    “颜名皆艳丽,唤做「勿忘我」,花色青湛湛,美如天空蓝,天堂的境地,银河宽辽阔,播种爱颜色,你可知悉否,轻唤勿忘我。”

    空灵清澈的歌声回荡在漆黑的夜里

    扑街选手楚之囚曾经说过,人在脆弱的时候,最经受不住别人的好,这时候,或许只要一杯冬天的热茶,一把雨天的黑伞就能融化一颗冰封的心。

    那天夜里,娇生惯养的男人负重五十公斤,在磅礴的大雨中,硬生生走了十几里泥泞的山路,也不知和背上的女孩一起摔了多少次。

    遇到人的时候,背上的女孩没事,可这个男人累的昏死过去,发了高烧,睡了一整天才堪堪醒来,还不能下床,双腿的肿胀像大白萝卜。

    就是那次啊,叶清宁重重设防的心,在那个雨夜被这个男人,一路上唱的歌撬开了一条缝隙,然后在男人的花言巧语,甜蜜攻势下,像渗水的水坝,裂缝延伸弥补,最终溃不成军,一塌糊涂。

    据这个男人说她是他第一个女友,叶清宁信也不信,信是因为这男人说的时候眼里透着真诚,不信的是因为他总在‘花丛’中,有很多雌性围着他,之所以说是雌性,是因为学院的流浪猫都更喜欢吃他的喂食。

    他这个人啊,浑身都散发着吸引异性的味道。

    叶清宁很宅,又很孤僻,数万人的学院只有一个女性朋友,然而那个朋友的孤僻程度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因如此,她消息很闭塞的。

    成为男人女友的半年来,她还对男人的花花世界了解不多,只听到过一些不太清晰的‘谣言’,对于这些‘谣言’,她是不信的,因为男人从来都是坚决否认。

    “我只喜欢丫头的,丫头最好了,谁都比不过丫头啊。”每当这时,他总是把她拥在怀里,很用力的那种,像是拥住了整个世界。

    每每这样,叶清宁就信他了,坚定不移的信啊,正如雨夜那天,她坚定的信着这男人的话,他能带她走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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