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鼠民并不傻。 从某种层面来说,战斗力相对孱弱的他们,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绞尽脑汁,激发出比氏族武士更多的智慧。 而能冲出黑角城,闯进陷空草原的鼠民,更是经过生死筛选的佼佼者。 被孟超一番点拨之后,很多人都恍然大悟。 决定胜负的除了战斗力,还有战斗意志。 就算半人马武士的战斗力,真是他们的十倍以上,但对前者而言,和如疯似魔、拼死血战的后者,玩两败俱伤的游戏,是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 赢了是理所当然,最多满足一下杀戮的快感,不可能从鼠民身上搜到太值钱的战利品,还会消耗大量战争资源和宝贵时间。 输了,却会万劫不复。 和所有高等兽人一样,半人马武士绝不怕死。 倘若对面是黄金氏族的狮虎武士,或者圣光之地的魔法师和守夜人的话,相信半人马武士都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 哪怕他们的血肉之躯,被无比强大的敌人撕得四分五裂。 他们高高飞起的头颅上,肯定也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 因为临死前的刹那,他们非常清楚,自己的灵魂肯定能化作耀眼的金芒,直刺圣山之巅,加入到祖灵们永恒荣耀的行列。 但是,在一场追杀鼠民的无聊游戏中,阴沟里马失前蹄,被鼠民拖入地狱陪葬? 别说永恒荣耀了,恐怕他们会以小丑的形象,被记载在一首首怪腔怪调的滑稽诗歌里,被人们满脸讥讽地传唱万年吧? 对任何一名氏族武士而言,这都是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栗的死法。 杀头买卖有人做,赔本买卖没人做,只要鼠民们能展现出足够强硬的姿态,“追杀逃亡者”就变成了赔本买卖,半人马武士才不会为了黑角城,为了牛头人和野猪人,砸下血本呢! “我们真有机会活下去!” 想通这一点,所有鼠民的神色和气质,都在瞬间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他们同样不惧怕死亡。 但能看到胜利的希望,至少是能看到轰轰烈烈牺牲的希望,总会令熊熊燃烧的战焰,变得更加高涨。 老熊皮和圆骨棒看着孟超的眼神,再度发生变化。 就像是看着大角军团里的军官、巫医和祭司一样,充满了敬畏。 “您,您是……” 圆骨棒迟疑片刻,结结巴巴问道。 “我叫‘收割者’,是血颅角斗场里的仆兵,曾经当过‘冰霜女皇’冰风暴的亲兵队长。”孟超爽快道。 一路上,他仔细观察过跟在自己身边的鼠民们。 发现他们大多是原先生活在黑角城铸造区的奴工。 也有极少数是其他角斗场里的仆兵。 却没有血颅角斗场的仆兵或者杂役。 无论奴工、杂役还是仆兵,显然都不可能进入血颅角斗场,欣赏精彩纷呈的角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