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林夏在辛思尔的酒吧里住了一天之后,不知怎地,竟然爱上了……不回家的感觉。 她觉得面对秦时予很累,而秦时予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很忙,也没来缠着她,这几天她不知道过得多轻松惬意。 何况辛思尔经营的酒吧很文艺也很正经,每晚有免费的美酒喝,还有从不重样的节目看,简直抒发小资情调的绝佳去处。 辛思尔本来一个人住就很孤单,此时倒也欢迎她来和她挤一个小阁楼。 唯一不方便的是两人作息不同,她如常上班,给江淮汇报策划案进展,朝九晚五,是个白领的作息时间。 而辛思尔是十足的夜猫子,白天睡觉晚上狂high,早上五点要吃一大碗饭,然后饱睡一整天。 不过林夏倒也习惯早起了,所以两人昼夜时差的缘故刚好让两个大女孩住在这样不足40平米的小阁楼,一点都不挤。 “诶,昨晚安雪慈来找我,但我嫌她烦,我就把她推给你了,你等着她去你公司找你吧!”辛思尔吃饱了之后便开始卸妆,一边涂卸妆水一边对林夏叮嘱道。 林夏无语道:“你怎么推到我这里了?我和她又不熟!” 辛思尔换了卸妆棉,无所谓道:“不熟也没事啊!聊聊不就熟了!主要她想让我陪着去堕胎,我可不作那个孽!” “堕胎?”林夏心头一凛。 看来她猜对了,秦时荫果然选择牺牲这个孩子。 安雪慈也是太傻,为什么非要招惹秦家的男人呢? 心里装着这件事,林夏坐地铁去上班都显得心事重重。 而且正如辛思尔所说,果然一大早,安雪慈就在公司门口堵着她了。 林夏又不能装不认识,只好干笑着打招呼:“hi,雪慈你不上班啊?” 安雪慈今天穿了件v领粉色毛衣,脖子上随意系了条涂鸦式的丝巾,配上英伦风的格子风衣,非常有初春的感觉,让人感觉这是个气质美女。 然而她的脸色却有着和着装不合的沉重感。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