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蝗虫与人的“共性”-《长歌当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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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诚子笑骂一声:“没有规矩的狗崽子!”

    说完便和叶安一样从边上的麻袋里掏出一把粮食,只不过他手中的不是稻米而是小麦,学着叶安的模样掩进嘴里,嚼了嚼便一个劲的点头:“这庄子上的农户还是妥帖的,晒得干,没湿气!”

    这些没有磨成面粉的小麦可以连皮直接磨成面粉制作麦饭,回想起来还真是让叶安回忆小时候的榆钱麦饭,一口下去都是春天的味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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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蝗虫这渺小到不能再渺小的生物着奇特的习性,叶安见识过蝗灾的危害,了解这些小东西事实上就是一种胆小、喜欢独居,危害有限的昆虫。

    可一旦密度加大,后腿的某一部位受到触碰时,蝗虫就会改变原来独来独往的习惯,变得喜欢群居。

    也许眼下几只蝗虫,但不要一会的功夫便会有更多的蝗虫出现,直到漫山遍野,铺天盖地形成一场风暴!

    蝗虫的这一点很像人类,当一群胆小懦弱的人被灾荒或是别的什么东西逼得活不下去而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便拥有了蝗虫的能力。

    为了生存他们习性大改,原本社会最底层的弱小“生物”被压榨到骨子里也不会反抗的人摇身一变,成为一种最可怕的存在,他们成群结队,武装自己掠夺一切,无论受到怎样的打压都不会停止。

    曾经高高在上不敢侵犯的人会被他们“吃掉”,老实本分的他们甚至拥有推翻一个王朝的力量!!

    粮食越来越多,老道的心也就越来越不安,虽然和叶安相处的时间很短,但他却知道叶安是个什么样的人,不会做这种没头脑的事情。

    若是真有蝗灾,他囤积粮食待价而沽实在是没有什么,粮商便经常干这种事情,但若是没有蝗灾,这里的数十万斤粮食又该怎么办?

    他不相信叶安会酿酒,这是一个技术活,也是酿酒人的传家宝,看的比命根子还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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