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新生-《我的天赋是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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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呐,把你骨灰给你扬了。”

    这样做的原因,曹挟也和陈九解释了,这种荒山野岭上的尸体,多是仇杀,死时怨气浓厚,有极大可能尸变,火化之后,死得安稳。

    曹挟似乎对这些山野村庄的事情有着极特殊的感情,遇见春耕时,还会凑上去看两眼,然后指导别人如何插秧,要是急了,就自己挽起裤脚帮那人去做。

    曹挟之后也对陈九说了,他本来也是乡野村夫,种了半辈子的地,后来被征兵叫去,在战场上侥幸留了一条命,又好运被一位修士看中,进了宗门,如今就是这番模样了。

    用曹挟自己的话来说,他就是个撞了大运的乡巴佬。

    陈九有时也会笑着和他说,说自己也是好运,得了个不错的天赋,却也没什么本事,懒散性子、不思进取惯了,后来也是活该什么都护不住。

    年轻人说这话时,笑得很难过。

    曹挟愣了一下,安慰道:“没事的,俺也一样,要是本事够大,当初也不会一走就是几十年,难得自由了,想回去尽孝道,结果爹娘坟头草都长三丈高了,奶奶个腿的。”

    陈九笑了笑,“没看出来,你其实人还挺好的。”

    曹挟也笑道:“要是人好不好真能用看出来的话,那就好了。”

    只是这怎么可能呢?

    所以才说人心叵测啊。

    两人行至一旬时,天际有飞剑划过,往北直行,转瞬不见。

    曹挟感叹一声,“呐,剑修就是威风。”

    这个“呐”是他的口癖,有时说有时不说,并无什么特殊意义。

    陈九没有说话,他感觉前方远处有什么东西在勾动他的心弦,有时他的眸子也会毫无预兆的跳起金光,忽大忽小。

    曹挟见了,竖起大拇指,“牛逼呀。”

    两人越向北走,这种感觉就越为强烈。

    等着陈九杀了路边一头害人的妖祟后,他终于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了。

    是降妖师。

    前方有妖,他得去杀了它。

    陈九眼中已经是金瞳了,他的血脉在颤动,渴望着一场蜕变,不只是“神人”,还有其它。

    远古时代,降妖师并不叫降妖师,而是叫做吃妖人。

    往后几日,他们经常会遇见修士,也是朝北而行。

    两人行至河岸边时,会见到一些短小白布沿河飘荡,曹挟每看到这些白布,便会略微沉默,然后骂一声,“马拉巴子!”

    陈九轻声问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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