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沈家姑娘矜持点-《商女重生之权臣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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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就这几个字,也是费了她好一会的时间,好不容易写出来,也是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你写的字你都认识吗?”他一边饮了茶,问她。

    明显的有讥讽之意。

    她假装听不出他的讥讽,说:“这些个字我倒也全都认得,就是难解其意。”

    “大哥,你讲给我听一听吧。”

    看她现在充满了求知欲,不是那随时都能和他撕咬的野猫了,倒是让他心情愉悦了几分。

    霁月没有立刻给她讲这是什么意思,他隐隐觉得这豆蔻之年的人,读这些书是不是早了点。

    又想这首诗和之前她问的那首不同,这一首说一说也是可以的。

    稍微思量过后,他也就逐句讲解了一番。

    朝歌跪坐在他面前洗耳恭听。

    霁月长的可真好看,眼睛又黑又亮,像寒星,透着丝丝的冷漠。鼻子像个山丘,真想爬上去。薄厚适中的嘴唇看起来很软。

    公子端方人如玉。

    不知道究竟是哪方明玉失落在沈家。

    霁月微微皱眉。

    沈朝歌这一脸诡异的表情,直勾勾的瞅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别拿书朝脑袋上拍了一下。

    朝歌一惊。

    他把书合上说:“我倒觉得还是《女诫》比较适合你,建议你多读多学。”

    朝歌点头,顺着他的话说:“我也知道女诫是本好书,我会看的。”

    “大哥,你对我的字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丑。”

    “……”这就是他对她字的评价,一个字,直接又明了,让她一听就懂。

    丑就丑吧,她倒也没因为他这样直接的批评生气,晃了晃手里的笔。

    “你教教我,如何个写法才会比较好看。”

    霁月便扫她一眼。

    “坐姿要头正,身直,臂开。”

    她忙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坐得端正些。

    “握笔的姿势不对。”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她一直这般用笔的。

    虚心求教:“那要如何个握法?”

    过了一会,他朝她移了过来,手臂从她背后圈了过来,握住她的小手,在她面前的宣纸上写下一行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朝歌有几分惊讶,霁月的手可真大呀,握得有几分用力,令她有些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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