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朝歌看了徐姑娘一眼。 拿簪子刺了一下,她怎么不拿剑也刺一下,就算苦肉计,她也觉得稍微有诚意点。 她又不了解这徐姑娘,和她不熟,昨个被她伤,心里总归是不爽。 那一剑可以直接扎到她胳膊上,得是用了多大的劲。 她没有宽宏大量的胸怀。 两世为人,她不再单纯。 她难免要以恶意先揣测一番,姑且这般揣测,也好过让人处处使绊子她却不自知。 一如前世那般。 这个世界,有太多充满恶意的人。 朝歌淡淡的笑一下,道:“既然是无心之过,徐姑娘何必耿耿于怀,我这点伤算不得什么,三五日也就痊愈了,倒是徐姑娘您贵为将军之女,又是我们府上的贵客,你若真有个好歹,我们便不好朝大将军交代了,到时候大将军来问责我们沈府,我们可如何是好哩?” 说到最后,姑娘还犯了愁。 一番话听起来暧人心,听者舒畅。 她轻看了自己的伤,毫不在意,顺便还吹捧了徐姑娘的家势一番。 这本该是一个商户之女应有的态度,识时务。 徐姑娘面容上这才稍微明媚起来,道:“七姑娘且莫这样说,沈徐本是一家,在京师时,我爹向来视沈将军比我这个女儿还要亲。” 一句话表明他们家与霁月关系是很好的。 朝歌却笑问说:“半个儿子般的亲?” 徐姑娘颔首:“可不就是这般,我看着都要嫉妒了。” “这么说来,一旦沾上我大哥的光,我岂不也成了半个女儿了。” 徐姑娘说:“七姑娘若不嫌弃,我倒是甚愿意与七姑娘义结金兰呢。” 嫌弃,她一个商女有什么资格嫌弃。 墨兰见她们相谈甚欢,道:“我倒乐意给你们做个见证人。” 徐姑娘却道:“不如就请沈将军为我们做个见证人吧,我们三个杀血为盟,义结金兰可好。” 霁月不置可否。 墨兰看向朝歌,她也就应道:“徐姑娘若不嫌弃我高攀了,我自当恭敬不如从命。” 徐姑娘便从身上拿了匕首。 姑娘习武之人,这些都是随身携带之物。 朝歌见她真要杀血,不由道:“倒也不必动刀,心诚即可。” 徐姑娘便笑道:“莫非七姑娘怕疼?不敢?”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