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由于今天要去参加宫宴,各府的姑娘一早起来便仔细的装扮起来。 身为大皇子的未婚妻,墨兰面上连胭脂水粉都不肯擦,头发上也只戴了一支银钗。 衣裳还选了淡雅的银白色,太不喜庆了。 她母亲元氏见状,斥责:“你这穿的是什么?速速把衣裳给我换了,重新选一件衣裳,要选择红色的,还有这脸上,怎么不擦点胭脂,你速速给我打扮好了。” 墨兰却说:“娘亲你先别生气,你听我说,你想呀,今天宫宴,许多的姑娘必然打扮得花红枊绿,擦胭脂抹粉,个个想要艳压群芳,只有我穿了素净的衣裳,这身衣裳在姑娘中不更起眼吗?我虽脸上不施粉黛,可娘亲你看女儿我天生丽质,就算不擦胭脂水粉,皮肤也胜过那些擦了胭脂水粉的姑娘,大皇子看了,必定觉得我气质独特,不食人间烟火,心里一定欢喜,女儿我日后可是要做皇妃的人,岂能与那些胭脂俗粉一般的打扮呢。” 她转了个圈,让她娘亲看。 她巧舌如簧,能言善辩。 女儿的确是最美的,就算不粉胭脂水粉,依旧美得精细。 元氏是不如她这般能说的,就信了她。 墨兰嘴角一勾,娘亲向来好骗。 她想的是,今天去了宫宴,一定要让大皇子看她生厌。 宫宴之上,美女如云。 和旁的姑娘有了比较,大皇子就会觉得她无趣。 她心里盘算着自己的计谋,身上的压力顿时减半,斗志满满。 香阁楼的姑娘也都陆续起来了。 早上醒来,朝歌就忙先看了看自己的腿,脚踝子骨那一块明显消肿了不少。 她站了起来,试着在地上走一下,疼还是疼的,但这种疼也是可以忍受的。 她单腿而立,蹦了两下子。 她没问题的。 “小姐,小姐。” 红芙红柚这两个奴婢冲了过来,一把扶住她。 “小姐,您脚还没好,你可千万不能走路啊!”红柚把她往床榻上扶。 沈霁月可是特意有暗暗的交待她们一番,务必要看仔细了她,不许她脚着地的。 红芙也忙说:“小姐,您需要什么,吩咐奴婢就是了,奴婢去做。” 两个奴婢急得不行,她却一脸的云淡风轻,只是严严的说:“你们两个给我小声点,我脚已没事了,不疼了。” 她们这般大惊小怪,旁人还真以为她疼得不能走呢。 哪有扭伤了踝子骨一夜就好了,两奴婢才不信这话。 她们又不傻。 朝歌伸开手臂,说:“更衣、洗漱吧。” 要去宫里了,内心有点小激动。 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走进大耀皇宫。 两奴婢忙去拿衣裳,有红的,有黄的,有绿的也有白色的,蓝色的。 两奴婢正在挑选着颜色,就听朝歌说:“给我穿那个淡蓝的衣裳。” 她不过是跟着参加宫宴,又不是选美,不可穿得太扎眼。 抢了人家小姐的风头,让人家嫉妒了,也不太好。 衣裳选好,奴婢伺候她穿上。 洗漱过,朝歌起身,要往梳妆镜前去,红柚一把拦住说:“小姐,您要去哪儿,奴婢背您过去。” 朝歌右脚落地,左脚掂起,说:“这点路你家小姐走得了。” 于她来说,轻轻松松就蹦过去了。 她昨天买了新的胭脂水粉,又买了花钿,她让奴婢给她上一个淡雅一些的妆。 第(1/3)页